一份一份,分类存好。
窗外的路灯照进来,六平米的房间亮了一小块。
我不生气了。
不是原谅了。是决定了。
6.
一周后。
周雯的大学同学叫陈峰,在一家律所做民事诉讼。约在他们律所楼下的咖啡馆见面。
我把整理好的材料打印了一份,装在文件袋里。
陈律师看起来三十出头,戴眼镜,说话很直。
我把文件袋推过去。他翻了十分钟,没说话。
翻完之后,他把文件合上,抬头看我。
“林小姐,我先确认一下。这张银行卡是你名下的个人账户?”
“是。”
“这二十七万是你的个人存款?婚前财产?”
“对。我没结婚。”
“转账当天,你本人不知情?”
“不知情。她趁我回家过年,用我的手机操作的。”
“你有锁屏密码吗?”
“有。但我妈知道。”
他点点头,把文件袋推回给我。
“林小姐,不管她是不是你妈,未经你本人同意,转走你个人账户的资金,性质上就是盗窃。金额二十七万,已经构成刑事立案标准。”
我知道他会这么说。但听到“刑事立案”四个字,手心还是出了汗。
“我不想报警。”
“理解。”他说,“但你有权追回这笔钱。有几种方式——”
他帮我理了三条路:第一,直接协商要求归还;第二,发律师函正式追讨;第三,走诉讼。
“我建议先发律师函。”他说,“很多时候,律师函就够了。尤其是你妈妈这种情况——她不是真的不怕,她是觉得你不敢。”
她觉得我不敢。
是的。二十几年了,我从来没有说过“不”。
直到上个月。
“律师函上怎么写?”
“写明事实、金额、法律依据、还款期限。不还的话,我们保留起诉权利。”
“寄给谁?”
“你可以寄给你母亲。也可以同时寄给你弟弟——如果首付用的是这笔钱,他是实际受益方。”
“两份都寄。”
陈律师看了我一眼。那个眼神不是同情,是认可。
“好。我今天就起草。”
他站起来跟我握手。
“林小姐,有些事不是忍一忍就会好的。你做得对。”
我走出咖啡馆。深圳二月的风还有点冷,但太阳出来了。
手机响了。妈妈的微信。
“你到底寄不寄钱?你弟弟等着呢。”
我看了三秒。
没回。
回到公司,打开电脑,登录银行app。
修改了银行卡密码。修改了手机银行登录密码。解绑了妈妈可能知道的所有验证方式。
做完这些,我把手机放在桌上,深呼了一口气。
六年了。
该我的,我要拿回来。
7.
又过了三天。
周一上午,我在工位上接到一个电话。妈妈。
“知秋,我去银行取钱,你那张卡怎么用不了了?”
她还留着我的卡信息。甚至还想用。
“我改了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