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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的前十五年,我都没接受我的父母不爱我的事实。
直到十六岁那年,他们要把我卖给一个老瘸子换弟弟的彩礼钱,我偷偷翻出来我爸藏在床底下的两万块钱,连夜逃了出来,坐着火车来到了北京,发誓要离他们远远的。
那时候,我穿着单薄的衣服,缩在座位上,不知是因为冷还是因为兴奋而微微发抖。
我想,我以后只为自己活。
北京那么大,大得让人眼前发晕。
刚开始的时候,过了一段很艰难的日子。
睡过桥洞,和乞丐抢吃的,被城管撵的到处跑。因为没满十八岁,有些老板拼命压价,打一天工的钱连吃顿肯德基都不够。
后来手里攒了点钱,我就租了一间小小的出租屋,冬冷夏热的,没有空调也没有暖气。
再后来有人看我长得漂亮,就塞给我一张名片,问我去不去电视剧当个小配角。
我那时其实没想着当演员的。
但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我和温淮序就是在那里认识的,他演太监,我演宫女,明天叛军入城,我俩首当其冲被捅个对穿。
横店就那么大,需要跑龙套的剧就那么多,我俩总能碰见。
今天我演个炮灰宠妃,他演个炮灰侍卫。
明天我演个街边民女,他演个书生甲乙丙丁。
我们像两粒沙子,偶尔被风吹到同一片沙滩上,一来二去,倒也混个眼熟。
收工后我俩偶尔会蹲在街边,分一碗从小脏摊买的关东煮,一人一口被风吹凉变得有点发腥的廉价丸子。
「你演的还挺用心。」我随口说。
这话是真的,就算只有一句台词,他也会酝酿情绪,像主演一样去准备。
「那是,万一有一天真有导演赏识我呢,我还想当大明星呢。」温淮序晃着脑袋,开始跟我畅谈他的梦想。
我对演戏其实没多大兴趣,充其量就是把它当做一种挣钱的手段,但跟着他我也不知不觉对表演投入了十足的热情。
总感觉演戏也不是什么坏事。
我俩的戏份也慢慢多起来,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我还时常去找他参谋。
那之后我们顺理成章的搭伴,约会,一起挤在我那间小小的出租屋里。
除夕夜里,我们买了打折的速冻饺子,煮的时候破了好几个,成了一锅片儿汤。
我俩盖着两床厚厚的被子,手里端着片儿汤,温淮序看着电视里的春晚忽然对我说:「蓁蓁,总有一天,那里也会有我们的一席之地。」
「到时候咱们就住大房子,天天吃海鲜。」
他说这话时眼睛亮晶晶的,眼里全是笃定。
我确信他那时的承诺是真的,他的爱是真的,只是在不知不觉间,有什么悄无声息地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