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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欢而散。
这之后,陆延洲不再刻意找我。
而是将他的女友——林蔓,安排进项目组,作为他的特别助理。
美其名曰,学习经验。
我的办公室成了他们秀恩爱场所。
林蔓会踩着点,在午休时送来爱心便当,坐在陆延洲腿上,娇声软语地喂他吃饭,眼神不经意瞟向我。
她身上的香水味,几乎要将我整个人腌入味。
她会拿着我早已毙掉的初稿,跑到陆延洲面前请教。
陆延洲则耐心地、仔仔细细地为她讲解。
这份耐心,我只在他教我开车时见过。
最过分一次,是我设计稿被要求紧急修改。
我通宵画图,第二天一早,顶着黑眼圈把方案发到项目组群里。
半小时后,林蔓在她的朋友圈发了张几乎一模一样的设计草图,角度刁钻,像是偷拍。
配文是:「陪男友熬了个大夜,累并快乐着。他说,这是我们爱的结晶。」
下面,陆延洲点了个赞。
陈茜气得直接把手机摔在桌上:「欺人太甚!江晚,这我忍不了!她这不就是明晃晃地告诉你,你的劳动成果被他们当成打情骂俏的工具吗?」
我看着屏幕里刺眼的红心,觉得心脏被泡进冰水里,又冷又麻。
我拉住准备冲出去理论的陈茜,摇摇头。
没用的。
他既然纵容,就说明他默许。
这天,项目到最后冲刺阶段。
我又独自一人留在办公室。
门开了,我以为是送文件的同事。
没想到,是林蔓。
她脱掉白天那副温顺无害的伪装,抱着手臂,像女主人巡视领地一样,在我办公室里踱步。
她的视线落在我笔筒里有些突兀的钢笔上。
正是我用了很多年的德国绘图笔,笔身已有磨损,但依旧是我最顺手的一支。
也是五年前,陆延洲跑遍全城,为我找回来的那支。
她走过来,毫不客气地将它从笔筒里抽出来,在指尖把玩。
「就是这支笔啊?」她轻笑一声,语气里都是嘲弄。
「延洲跟我说,当年为找这个破玩意儿,跑断了腿,划破了手,把自己弄得跟个傻子似的。」
我握着鼠标的手,骤然收紧。
「他说,那时候真是年轻,为了个女人,为一支笔,竟然做到这个地步。现在想起来,只觉得丢人。」
这是我们之间,为数不多,我认为是纯粹美好的回忆。
如今,被她肆意践踏。
我眼神一寸寸冷下来。
「所以呢?」
我的态度让她无趣。
她走到我面前,将那支笔用力地掰下去。
「咔哒」一声清脆声响。
陪伴我近十年的笔,从中断裂。
笔尖墨水溅出来,在我面前设计稿上留下丑陋的黑点。
「所以,」她将那截断笔扔在我面前,笑得得意,「旧的东西,就该被扔掉。不管是笔,还是人。」
「江晚,你这种过时的旧款,早就该自己滚进垃圾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