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因为害怕。
是因为愤怒。
那天晚上,我又翻了他的手机。
这次我找到了一个东西。
微信朋友圈。
他的朋友圈我一直能看到。
但是我发现了一个问题。
他最近三个月的朋友圈,我看到的只有工作内容和转发的新闻。
但"K"的聊天记录里,有一条是——
K:“你今天发的那条朋友圈好甜,我截图了。”
什么朋友圈?
我看不到。
他设了分组。
有一个我看不到的朋友圈。
我用他的手机,打开他自己的朋友圈。
果然。
三个月前。
一张两个人牵手的照片。
配文:“等我,快了。”
两个月前。
一张海边合影。我认出来了,上个月他说出差去了青岛。
配文:“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
一个月前。
一张戒指的照片。
钻戒。
配文:“给你的,补上当年欠你的。”
我的手指停在屏幕上。
戒指。
他给她买了戒指。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左手无名指。
我的结婚戒指,三千八。
七年前买的。
他说:“戒指就是个形式,别浪费钱。”
我把他的手机放回枕头边。
走到卫生间。
关上门。
打开水龙头。
我没有哭。
我就是不想听到他打呼噜的声音。
4.
接下来一周,我做了四件事。
第一件:把所有证据整理成文件夹。
银行流水。截图。时间线。
每一笔转账,金额、时间、收款人,全部列成表格。
赵小漫说:“你比我的助理还专业。”
第二件:让宋颖帮我查了那套城东万科的房产信息。
商品房,89平,两室一厅。
今年3月过户。
购房人:陈梦琪。
首付80万。
贷款120万。
首付资金来源:陈晨名下理财账户赎回。
宋颖查完告诉我的时候,声音都变了。
“佳佳,这个男人不要了。”
“我知道。”
“不是,你不知道。”宋颖说,“我查到的信息比你想的更多。”
“什么意思?”
“陈梦琪名下的那个花店,注册资本三十万。法人代表是陈梦琪,但有一个隐名股东。”
“谁?”
“陈晨。占股40%。”
三十万。
就是他从我这“借”的三十万。
他拿我的钱,投了白月光的花店。
还给自己占了40%的股。
用我的钱,投他前女友的生意,给自己占股。
我笑了。
真的笑了。
“还有吗?”
“暂时就这些。但佳佳——他们在一起不是最近的事。”
“什么意思?”
“陈梦琪那个小红书账号,我翻了一下。她最早发和‘老公’相关的内容,是一年半前。”
一年半。
不是最近几个月。
是一年半。
也就是说,从去年开始,陈晨就和陈梦琪在一起了。
那时候我在干什么?
我在加班。
我在做年度预算。
我在熬夜写方案。
我在攒钱。
他在把我攒的钱,给另一个女人花。
第三件事:我给赵小漫提供了所有证据。
她花了两天时间,准备了两份文件。
第一份:离婚协议书。
内容很简单——净身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