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时见到银行的人了?”
“有两个人,西装革履的,说是银行的客户经理。”
方律师抬起头看我。
“这不是银行贷款。”
“什么?”
他把合同翻到第二页,指了指。
“你看这里。出借方是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不是银行。”
我凑过去。
出借方:恒瑞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不是银行。
赵芸说的是“银行那边要一个担保人”。
她连在哪借的钱都骗了我。
“还有,”方律师说,“这份合同的金额不是三百万。”
我知道。
“是五百万。你签字的时候没看到?”
我张了张嘴。
那天下午。火锅店对面的商务中心。赵芸哭得很伤心。那两个“银行的人”一直在催,说“今天必须办完”。
赵芸拉着我的手说:“敏敏,就签个名就好了,流程而已。”
我签了。
我没有一页一页看那份合同。
“没有。”我说。
方律师没说什么。
他翻了翻手里的文件,说:“我先帮你查一下坤宇公司和马坤的情况。另外,你说赵芸名下也查不到资产?”
“我自己查的,不确定准不准。”
“我来申请调查令。法院批了的话,银行、房产、车辆都能查。”
“能查到他们转移资产的记录吗?”
“如果转了,一定有痕迹。”
我点点头。
方律师看了看我。
“周女士,我跟你说实话。这个案子如果走到底,有几种可能。”
“你说。”
“第一种,马坤公司确实经营不善,亏损了。这种情况你作为担保人要先承担还款,再向他追偿。”
“第二种,马坤和赵芸恶意转移资产逃避债务。这种情况我们可以申请撤销转移行为,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
“对。恶意逃避债务,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我沉默了。
“你想走哪条路?”方律师问。
“查清楚。”我说,“先查清楚她到底做了什么。”
方律师点头。
“可以。给我两周。”
两周。
我从律所出来,十一月的风刮着落叶往前滚。
我拿出手机。
赵芸还是联系不上。
但我发现一个事——
我打开微信通讯录,翻到和赵芸的共同好友。
李蓉。大学同学。
她和赵芸也有联系。
我犹豫了一下,给李蓉发了条消息。
“蓉蓉,赵芸最近联系过你吗?”
三分钟后。
“联系过啊,上周还一起吃饭了。怎么了?”
上周。
上周她跟李蓉吃饭。
上周她把我的微信删了。
“她……有没有跟你提过马坤公司的事?”
“没有啊。她说马坤最近签了个新项目,挺忙的。看她朋友圈过得挺好的,上周还发了个新包。”
新项目。
新包。
公司欠了五百万,我被列为被执行人,她在买新包。
“敏敏你怎么了?你俩吵架了?”
“没有。谢谢你。”
我退出了聊天。
站在路边。
手在发抖。
不是冷的。
不是怕的。
是另一种东西。
从胃里往上涌的、热的、发苦的东西。
十二年了。
她跟别人吃饭,跟别人逛街,给别人看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