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越到了洞房花烛夜,在床头刻下七十八个“正”字,而我穿越的任务,则是猎杀渣男。
新婚夫君寒着脸:“你若不愿,何必嫁我?”
我头也不抬:“别吵,还差三笔完工。”
他以为我是被家族逼迫的可怜虫。
直到我的手机弹出消息:【第79个目标已就位】。
江湖传闻,有个专门猎杀渣男的神秘组织。
头目代号:正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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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洞房
红烛烧了一半,烛泪顺着铜台淌下来,在桌面上凝成一小摊暗红色的疙瘩。
我坐在床沿,从袖子里摸出一把小刀。
刀刃很薄,是我从现代带过来的。那时候我还在想,穿进这本狗血修仙小说里,总得有个趁手的工具吧?结果第一个用途是在洞房花烛夜的床头刻字。
木头是上好的紫檀,硬得很。
我低着头,手腕使力,一笔一划地刻。
“坐在床沿这么久,你在做什么?”
声音从头顶落下来,冷得像腊月里的井水。
我没抬头:“刻字。”
“……刻什么字?”
“正。”
身后的人沉默了片刻,那股冷意更重了。我能感觉到他盯着我的后脑勺,目光像刀子似的刮过来。
“你若不愿,何必嫁我?”
我偏过头,从余光里看见他的脸。
凤冠霞帔还没摘,而红盖头早被我扔在一边。烛光映着他的侧脸,轮廓挺好看,剑眉星目,鼻梁高挺,薄唇紧抿着——标准修仙文男主配置。只可惜是原女主的男主,不是我这种半路穿来的反派配角的。
“别吵,”我说,“还差三笔。”
他的表情僵了一瞬。
我继续刻。
屋子里安静下来,只剩下刀刃刮过木头的沙沙声。红烛偶尔爆一下,火星子溅到桌面上,很快熄灭。窗外的风刮过廊檐,吹得窗纸簌簌地响。
一笔。
两笔。
三笔。
我收刀,吹掉木屑,看着床头那整整齐齐的七十八个“正”字,心里终于踏实了。
从穿进这本书开始,我就坐在这张床头上刻了七十八个“正”字。每个“正”字代表一个任务对象,每个任务对象都是一段孽缘的男主角。
当然,以前那些都不是他。
“刻完了。”我把小刀收回袖子里,站起来,转身面对他。
他依然站在原地,大红喜服衬得那张脸越发冷峻。原著里说这位男主不苟言笑,高岭之花。现在看来,作者诚不我欺。
“我叫什么?”我问。
他眉头微蹙。
“新婚之夜,夫君总该知道妻子的名字吧?”我笑眯眯地看着他,“万一明天有人问起来,你连我叫什么都答不上来,多尴尬。”
他沉默了三秒。
“苏蘅。”他说,“丞相府庶女,年十七,因冲喜之故嫁入镇北王府。”
“功课做得不错。”我点点头,“那我叫你什么?王爷?夫君?还是——”
“随你。”
“行,夫君。”
他盯着我,似乎在判断我是不是在阴阳怪气。
我大大方方地任他看。
反正看不出来什么。原主是个怯懦的庶女,我是穿书来的任务者,顶着同一张脸,内核早就换了八百遍。他再怎么看,也看不出花来。
“你……”他终于开口,顿了顿,“为何刻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