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努力过,想给这个家添点颜色。
买过暖黄色的地毯,被他以“破坏整体美感”为由收进了储藏室。
插过鲜艳的玫瑰,被他一句“花粉过敏”,扔进了垃圾桶。
后来,我就懒得再试了。
这个家,像个精致的笼子。我是里面唯一被允许存在的,不和谐的色彩。
我只花了半小时,就收拾好了我和念念的东西。
其实也没啥好收拾的。
这些年,我几乎没给自己买过什么。衣服、包,都是霍晏让助理按季度送来的大牌,吊牌都没拆,跟展品似的挂在衣帽间里。
我只带了我和念念常穿的几件衣服,还有我大学时写的几本厚日记。
那里面,是我整个青春的兵荒马乱,主角永远是同一个人。
是时候,跟那段青春,掰扯干净了。
我把离婚协议书和一把钥匙,放在玄关的柜子上。
那串钥匙上,挂着个很丑的小熊挂件,是我刚跟霍晏在一起时,在学校门口十块钱买的。
他当时一脸的嫌弃,嘴上说着“丑死了”,却还是挂在了钥匙上,一挂就是十年。
我曾经以为,这是他爱我的证明。
现在看来,八成只是他懒得换。
我最后看了一眼这个我住了五年的地方。
阳光从巨大的落地窗照进来,空气里飘着细小的灰尘。
一切都和我刚来时一样,干净、空旷、漂亮。
也和我走的时候一样,没有一丝留恋。
一个地方之所以是家,不是因为它多大,多豪华,而是因为里面住着你爱的人,有灯光,有饭菜香。
而这里,更像霍晏的一件作品,不是家。
我带着念念,离开了这座我生活了十年的城市。
我们去了南方的一座沿海小城。
这儿气候好,一年到头都有花开。
我在离海不远的一条小巷里,租了个带院子的老房子,开了家小小的花店。
店名叫“念念不忘”。
既是盼着念念健康长大,也算是我对我那段死透了的爱情,立了块碑。
刚开始的日子很难。
我差不多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为了省钱,进货、打理、包装、卖货,全是我一个人。
天不亮就得去花卉市场,回来给花换水、剪枝,然后做花束,招呼客人。
晚上关了店门,还要陪念念玩游戏,讲故事。
等她睡了,我再爬起来学花艺,研究新的包装。
经常累到沾上枕头就睡死过去。
但一点也不觉得苦。
每天被花香和太阳包围,看着女儿在我身边跑来跑去,咯咯地笑。我的心,像一块被晒得暖洋洋的土地,慢慢地,长出了新芽。
我开始重新学着为自己活。
我不再穿那些霍晏喜欢的,素净到寡淡的衣服。
我买了颜色鲜艳的长裙,在海边跑起来,裙摆飞得像蝴蝶。
我把留了多年的长发剪了,染了个很浅的亚麻色。
镜子里的我,眉眼间少了些温顺,多了几分自己也说不出的神采。
安安跟我视频,看见我的新造型,夸张地尖叫:“卧槽!唐柠!你去换头了?怎么变这么好看了?”
我笑着说:“这叫心死之后的原地复活。”
她在那头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他找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