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婚当日,侯府刚认回的真千金陆明珠当众撕毁婚书,将满脸脓疮的我踩在脚下。
她靠在尚书府公子怀里,朝我讥讽道:“沈辞,你这令人作呕的丑八怪,看着都倒胃口,怎配得上我这个侯府嫡女?”
“哪怕是路边的乞丐,都比你强上百倍!”
我顶着满城百姓的唾骂,转身走向墙角那个奄奄一息、双腿尽断的女乞丐。
“喂,还没死吧?跟我拜堂,我保你长命百岁。”
女乞丐费力睁眼,满是泥垢的脸上扯出一抹邪笑:“成交。”
后来我治好烂脸,成了绝世无双的神医。
陆明珠当众说我是她未婚夫。
那个被我捡来的残废乞丐,却手持长枪抵在陆明珠的咽喉,眼神狠厉。
“听说,你嫌弃本宫的夫君长得丑?”
……
“一拜天地!”
喧闹的平阳侯府门前,我扶着奄奄一息的女乞丐,对着虚空重重一拜。
周围的百姓指指点点,嘲笑声将我淹没。
“长得像夜叉一样,还想赖着侯府千金小姐。”
“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脸!”
陆明珠一身大红嫁衣,依偎在尚书府公子周文轩怀里。
“沈辞,你还真跟这个叫花子拜堂啊?哈哈哈哈!”
她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神厌恶到了极点。
“也是,丑八怪配瘸子,贱民配臭乞丐,绝配!”
我缓缓抬头,眼神如刀:“陆明珠,你可还记得,我这张脸是因为谁烂的?”
三年前,陆明珠流落民间、被山匪追杀,身中剧毒,是我以口吸毒。
又在深山背了她三天三夜走到镇上,才捡回她一条命。
我的脸,就是那时被毒血反噬毁掉的。
陆明珠脸色一僵,随即嗤笑。
“记得,当然记得。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嘛!”她走到我面前,用脚尖碾过地上的婚书残片。
“可那又怎样?沈辞,看看你现在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谁看着不倒胃口?!”
“难道就凭那点恩情,你就想霸占侯府女婿的位置?你也配?”
“路边的乞丐,都比你这丑八怪强上百倍!”
周文轩轻笑,眼神轻蔑。
“沈大哥,明珠如今是侯府嫡女,往来皆是勋贵。”
“你这副尊容若是带出去,岂不是丢尽了侯府的脸面?做人,要有自知之明。”
“好一个自知之明。”
我怒极反笑,眼中最后一丝情意烟消云散。
转身拖着女乞丐面向皇宫,再次弯腰。
“二拜圣上!”
陆明珠被我云淡风轻的态度气得脸色铁青。
“沈辞,你个丑巴怪,滚远点拜,别在我的府邸前,晦气!”
“既然嫌我晦气,那就把救命之恩还了!”
我直起身,眼神死死盯着陆明珠。
陆明珠脸色一僵,随即从怀里掏出一张百两银票,扔到我脸上。
“这一百两,买断你当年的救命之恩。拿着钱滚出京城!”
银票落在地上,被我一脚踩住。
“一百两?”我嗤笑一声,声音陡然拔高。
“陆明珠,你认祖归宗前是可我出钱养着的!”
“你生病抓药的钱是我出的,就连你身上这件像样的贴身小衣,都是我的亲手买的!”
“这三年,我为你花了不下千两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