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既然夫君有信心,我就陪你赌到底。”
半个月后,我脸上的结痂脱落了一大半,虽然还有红印,但已能看出原本绝世容颜的轮廓。
生肌续骨膏用完了,我背着霍景宁去药铺。
冤家路窄。
刚进回春堂,就撞见陆明珠一身华贵锦缎,春风得意挽着周文轩走进药店。
看到我,陆明珠眼中闪过一抹惊艳,但因为我半遮着脸,很快被厌恶取代。
“哟,这不是那个娶了女乞丐的贱民吗?”
“怎么,软饭吃不到,要来偷药了?”
周文轩轻笑一声。
“明珠,别这么说,沈大哥也是为了活命。”
“掌柜的,把店里剩下的生肌膏都包起来,我拿回去喂府里的看门狗。”
掌柜的立刻点头哈腰:“好嘞,周公子大气!”
我冷眼看着他们一唱一和,不怒反笑。
“陆明珠,我看你印堂发黑,脚步虚浮,最近是不是时常感觉小腹坠痛,夜半骨寒?”
陆明珠脸色一变:“你怎么知道?”
我逼近一步,压低声音。
“我说过,你曾中过寒毒。以前有我用药帮你调理,你才能像个正常女人。如今离了我……”
我目光下移,落在她的小腹处,讥讽一笑:“不出半月,你这胞宫便会彻底坏死。届时,你这侯府千金,怕是要成个绝嗣的石女了。”
陆明珠浑身一僵,随即恼羞成怒,扬起手掌朝我扇来。
“贱民,休要胡说八道!竟敢诅咒本小姐,找死!”
距离太近,避无可避。
“咻!”一道破空声骤响。
“啊!”陆明珠惨叫一声,双腿一软,竟直挺挺地跪在了我面前。
“哎哟,离过年还有大半个月呢,侯府千金这就行大礼了?”我后退一步,故作惊讶。
“可惜,我没铜钱赏你。”
我转头看向趴在我背上的霍景宁。
她依旧是一副虚弱无力的样子。
但我分明看到,她藏在袖中的指尖微动。
“你……你们给我等着!”陆明珠狼狈地爬起来,在周围百姓的哄笑声中,怨毒地盯着我。
“沈辞,我要让你们这对狗男女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下午,我们回到租住的小院巷子,就见我所有的行李都被扔了出来。
“住手,你们这是干什么?!”我冲上去质问。
“干什么?”陆明珠搂着周文轩,一脸得意,
“自然是清理门户。你拿了文轩的1000两银子,那这院子自然就是文轩租的。”
“陆明珠,你无耻!”我气得浑身发抖。
周文轩站在门口,居高临下看着我们。
“尚书府有令,乞丐与狗不得在城内居住。”
“沈辞,你娶了乞丐,就随他滚去乞丐窝里待着吧!”
我按住了想要暴起的霍景宁,捡起地上的行李。
“先走,现在没什么比你的腿更重要,这些账以后慢慢跟他们算。”
当晚,我们栖身在城外破庙。
又过了半月,霍景宁的腿彻底好了,和我说有事要出去两个时辰。
没想到,她刚走不到半个时辰,破庙便被数十名官兵团团包围。
“沈辞盗窃尚书府御赐九龙杯,人赃并获,带走!”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那九龙杯我亲眼看到周文轩放进我包袱里,再让官兵搜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