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更新时间:2026-03-03 05:58:11

是打给律师。

5.

律师姓方,叫方海平。

是我大学同学介绍的,专做婚姻财产案。

我把照片发给他。

他看完,沉默了几秒。

“苏晚,这个‘意向书’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我知道。”

“拆迁补偿款是你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属于你的个人财产,跟你丈夫无关,更跟你婆婆无关。”

“我知道。”

“他们三个人签字分你的钱,这叫什么?”他笑了一声,“这叫‘分赃’。”

“方律师,我现在需要做几件事。”

“你说。”

“第一,我要确认拆迁款的法律性质,拿到书面意见。”

“没问题。”

“第二,我想查一下我婆婆名下两套安置房的情况。”

方律师顿了一下:“查你婆婆的房子?”

“她那两套安置房一直在出租。一个月七千五。一年九万。”

“所以?”

“她有没有交过个人所得税?”

方律师沉默了三秒。

“你等我查。”

三天后,方律师给我回了电话。

“查到了。你婆婆名下两套安置房,2019年至今一直有租赁记录。但——”

他停顿了一下。

“从来没有申报过租金收入,更没有交过个人所得税。”

我闭了一下眼睛。

我就知道。

“从2019年到现在,六年,按每年九万算,租金总收入五十四万。”

“个税怎么算?”

“房屋租赁收入个税税率10%。五十四万,应缴税款五万四。加上滞纳金和可能的罚款,保守估计十五到二十万。”

我说:“谢谢方律师。”

“你打算怎么做?”

“等。”

“等什么?”

“等她先动手。”

方律师在电话那头笑了。

与此同时,我发现了另一件事。

周毅瞒了我整整三个月。

那个“家庭财产分配意向书”上的日期,是三个月前。

也就是说,在我借给小叔子35万的时候,他们已经背着我签了那份东西。

他一边跟我说“借一下呗,他以后会还的”,一边已经在背后把我的钱分了。

35万的“借款”?

在他们的计划里,根本不需要还。

因为按照那份“意向书”,小叔子本来就该分50万。

35万,只是“先拿一部分”。

我翻开手机里的“账”文件夹。

一笔一笔地记。

小叔子婚房首付:35万。

婆婆住院费(去年,胆结石):8万。

家庭日常开支(五年,每月6000):36万。

总计:79万。

这五年,我往周家填了79万。

换来的是一份“意向书”,给我分66万。

也就是说,按照他们的计划,我不仅一分钱拿不回来,还要倒贴13万。

我把文件夹关上。

打开了另一个APP。

房屋租赁合同的照片,我已经拿到了。

是上次去婆婆家,她出门买菜的时候,我从她抽屉里拍的。

两份租赁合同。

白纸黑字。

我把照片备份了三份。

然后,等。

6.

我没有等太久。

第五个月,婆婆动手了。

那天下午,我接到一个电话。

“您好,请问是苏晚女士吗?”

“是。”

“我们是XX区税务局,您名下有一笔拆迁补偿收入,有人举报您涉嫌偷逃个人所得税。我们需要对您进行核查,请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