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沈玉瑶直犯恶心。

心里做了个决定。

她别过头,语气淡漠:“不需要,你走吧。”

宋书晏没想到她如此不知好歹,气得拂袖。

果然不能太惯着她!

他打开门,声音不轻不重,足以让满院奴仆听见:“你既如此不识大体,我今晚就过去芙蓉苑了!”

她须得好好反省认错,否则休想他来她的院子。

他随着婢女大步离开。

奴仆们短暂愣神后,很快就在私底下纷纷议论嬉笑起来。

陪嫁丫鬟舒兰和佩兰一同进了屋,两人气得眼睛通红。

“小姐,侯爷还未走远……”舒兰小心翼翼说。

两人闹脾气,每次都是自家小姐先低头去哄人,估计这次也不例外。

沈玉瑶从屏风后走出,已是摘下珠冠,换下一身喜红嫁衣。

她面色清冷,将嫁衣和盖头丢进火盆,再随手拿起一根蜡烛丢了进去。

火苗迅速蹿起,熊熊燃烧着喜红的衣物。

沈玉瑶说问:“我那个小匣子呢?”

舒兰从博古架上取来一个红木匣子。

除了宋书晏这些年送的一些金银首饰,还有一个橡木雕刻的人偶。

是他的模样。

沈家先祖跟随太祖皇帝逐鹿中原,天下初定就被封为靖安侯,爵位世袭,一直镇守边关。

六年前端王叛国通敌,燕城被围,爹娘拼死守城。

兄长带兵去支援,却是见到爹娘的尸首被吊在城楼三天三夜,任秃鹰啄食,只剩下两具骨架。

他不负皇命夺回燕城,驱除鞑虏,最终却落得尸骨无存的下场。

那时她才十一岁,每夜都会梦见爹娘和兄长死去的惨状,很快就病得下不来床。

宋书晏心疼得直掉泪,学堂不去了,觉也不睡,饭也不吃,哪怕是双手满是伤痕也不曾停下,两天两夜才雕好一个人偶放在她枕边:

“它替我守护你,阿瑶妹妹别怕。”

“你还有我,我此生必不负你。”

十三岁的宋书晏对她一片赤诚真心。

可真心不是瞬息万变,便是日渐消磨干净。

十九岁的宋书晏更爱权势地位,她得往后排了。

见沈玉瑶拿起人偶,舒兰颤声阻止:“小姐,你这是做什么?”

“我要与他和离。”沈玉瑶淡声说道。

舒兰惊了惊,随后劝道:“小姐,要不……要不忍了吧?世子与你多年情谊,不会让你太受委屈的。”

沈玉瑶淡声道:“走错了路要及时回头,爱错了人要及时止损。”

她毫不犹豫将自己曾经最珍惜的人偶丢进火堆里。

还有他给自己写的所有书信,一同烧个干净。

佩兰点头应是:“对,小姐怎能与别的女子共侍一夫!”

“可当年小姐与他定亲之时,圣上曾赐下一副‘佳偶天成’的匾额,小姐要和离,就是藐视皇权,忤逆圣上。”舒兰提醒道。

沈玉瑶拿出一枚色泽莹润的玉佩,舒兰仔细一看,竟是盘龙纹样,雕得栩栩如生,一看就知是宫廷物件。

“给爹娘设灵时,圣上曾深夜微服出宫祭拜。圣上念我沈家大房忠烈,特意赐我此物,说是可以许我一个心愿。”

“待一个月后圣上南巡归来,我便进宫求圣上收回匾额,再求一道和离圣旨。”

这个匾额是依靠,也是桎梏。

东西烧个干净。

外头也传来声响。

舒兰以为是宋书晏回来了,开门一看,才发现是侯府的五小姐,宋清雅。

她与宋书晏是同个姨娘所出。

如今宋书晏成了侯府嫡子,尽管她还是庶出身份,地位还是跟着水涨船高。

此时,她命人打开了库房,从里头拿出了一盏精致的四角琉璃珠灯。

“二嫂嫂。”宋清雅皮笑肉不笑,“我的小姐妹想瞧瞧这盏珠灯,我先拿走了,过几日我就给你送回来。”

新婚之夜,哥哥并未留下。

沈玉瑶这个新娘子颜面尽失,此刻肯定是硬撑着才没有落泪。

哥哥不将她放在眼里,自己也无需太给面子。

沈玉瑶站在廊下,面色清冷:“可以,一千两银子。”

这珠灯出自名匠之手,耗时一年才制作完成,是有价无市的东西。

宋清雅说是过几日就送回来,实际上一次都没有做到。

况且,宋清雅来得如此之快,又毫无惊讶之色,想必是宋书晏放出的消息,想借助他人之手来打压她。

宋清雅瞅着她,言语轻蔑:“二嫂嫂,你如今是宋家妇,东西全都是宋家的,你怎么敢开口要钱的。你如此市侩计较,难怪哥哥今晚丢下你去了大嫂嫂那边。”

“按大雍律例,女子的嫁妆不归婆家所有。”

沈玉瑶不在意她的嘲讽,展颜笑着道:“我险些忘了,宋五小姐大字都不识几个,自然是看不懂大雍律例了。”

院子的奴仆憋着笑。

宋清雅小时候一上课便打瞌睡,屡斥不改,后来夫子就不许她再踏入学堂一步了。

盛京城里就她一个官家小姐不太识字。

以前参加宴席总有人对她明嘲暗讽,沈玉瑶每次都会护着,却不想今晚换来如此对待。

别人不仁,她无需有义。

她虽然得暂时留在宋家,却不代表她要忍气吞声。

“沈玉瑶,你又是什么东西,你不过是一个弃妇而已!”宋清雅恼羞成怒,要将珠灯丢在地上踩烂。

“佩兰!”沈玉瑶一声令下。

一道人影掠身上前,轻而易举夺回珠灯,并且一个巴掌下去,在宋清雅的脸上留下猩红印痕。

佩兰回到原地,动作一气呵成。

舒兰聪慧心细,武功一般,佩兰则是老侯爷培养的武婢。

宋清雅捂着脸,满眼不可置信。

“你这贱奴怎么敢打我?!沈玉瑶,你最好立即将她处置发卖,不然我就让哥哥永远不踏进你的院子,让你守活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