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嘴里叼着牦牛肉干,在山坡上挖虫草的时候,有几个穿着华丽的汉族人找到我。

他们说,我是被抱错的真千金,让我跟他们去北城。

说实话,一辈子长在高原上的我,有一颗想要跑半程马拉松的心。

我想成为全世界最优秀的长跑运动员,成为藏区的骄傲。

可阿妈说,高原氧气少,跑得太急会炸肺,也会留下病,无论我哀求了多少次,她都不同意。

我擦了擦眼前的草木灰,觉得跟着眼前的汉族人下山去北城,或许会是一个实现梦想的机会。

心中很雀跃,可又有点怕阿妈伤心,不敢表现出来,手下挖虫草的动作没停。

阿妈站在远处看着我,表情慈祥不说话。

戴在她脖子上的蜜蜡,在毒辣的日光下,油润得晃眼。

阿爸倒是爽快,咧开嘴笑得开怀:

“去吧,我的小海东青,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白哈尔神,会替我们看护着你,让你活在恩典之中。”

1

想象之中的北城,和我眼前的北城格外不一样。

这里没有藏区成群的牛羊,没有雅鲁藏布江奔涌的豪迈。

城市里到处都是霓虹闪烁的高楼,步伐匆忙的人群和五颜六色的车交杂在一起,是城市里独特的河流。

我穿着阿妈给我买的新藏装,脖子上戴着朱红色的珊瑚天珠串,手上的绿松石念珠,被我揉了又揉。

很紧张,上次这样紧张的时刻,还是小时候被人贩子辗转多地,遗弃在藏区的山里,而后被阿爸和阿妈捡回家的那天。

“这是神明送给我们的孩子,是比血缘关系,还要割不断的存在。”

我是个废人。

七岁之前,都是走不了路的,阿妈把我背在背上,骑着小马,带我翻山越岭,一一拜访些已经隐世的藏医。

阿妈最常挂在嘴上的话是:

“小金珠,站起来,迎着太阳升起来的方向,跑啊!”

阿妈日日的牦牛奶滋养,不间断的藏药湿敷,才让我重塑筋骨,能站起来奔跑。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好像爱上了我的双腿,爱上了跑步这件事。

这是我立志成为长跑运动员的开始,也是维系那些年,阿妈给我倾注所有爱的羁绊。

要说没有期待过自己的亲生父母,那是假话。

哪怕我在阿爸阿妈的膝下,被他们教养了多年。

但他们仍旧告诉我,要感恩,感恩那个给我生命,送我来到世间的父母。

“我很想看看他们的模样,是不是跟我长得很像,他们会不会一直找我,一直想我……”

2

“不会的,不会的!小年!我们最在乎的宝贝女儿是你呀,她取代不了你的位置。”

“小姐割腕了!”

我坐在大厅里,耳边传来瓷器摔碎的声音。

我在这个沙发上已经坐了很久了。

可仍旧没有人来跟我打招呼,甚至一杯茶都没有。

在我的家乡,这也算招待不周,主人家不讲礼节。

可我的亲生父母,对我连对客人的礼节都没有。

“她长在那种穷乡僻壤的地方,再亲的血缘关系,也不可能越过你啊,小年!你才是我们相处了十七年的好妹妹!”

“从藏区来的外人,怎么可能比得过你!还好伤口割的不深,要不然我要让楼下那个女的拿命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