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忻:[那我们得大干一场了,筛选海量简历]
易临陌:[嗯]
其实,来招聘会这个主意是易临陌提出来的。
高中毕业后,临陌曾回母校,表面是旧地重游,实则为了找寻榜上那个女孩儿的名字。
当他惊奇发现,女孩儿就读的S大学,和自己的L大学同城市,且距离不远时,心里立刻乐开了花儿,美滋滋的。
后来,他总借着打卡美食、交流学习等借口,背着顾忻偷偷跑去S大学,盼望着能偶遇,就像高中时他总能偶遇她一样。
但一次次,总是落空。学校那么大,那么多人,凭什么让他轻轻松松地就能遇到一个人呢?简直海底捞针。
那时候,他才更加确信,所谓的偶遇,不过是精心安排的相遇。
一天晚上,当他再次心灰意冷地走出校门,到附近的小吃街游荡时,一个熟悉的背影映入眼帘:
高腰阔腿裤,白色增高鞋,还有白色短款连帽卫衣——他以前见她穿过!就是头发比高中时候长了些,但那个黑色双肩包——她背了三年,高挑优雅的气质一点没变。最重要的一点,她身边的人,还是女孩子。
[没错,就是她!章见鹿。]
章见鹿,一个在全年级都出名的名字。一来是因为好记,二来是因为她肤白貌美,气质独特出众,三来是她名列前茅的成绩,四来是她温润大方、刚柔并济的性格。
毫无疑问,她是高中多少人心中的白月光。走在路上,总有人投来炽烈的目光,男生喜欢她,女生羡慕她。
因此,当易临陌发现,见鹿小鹿般水灵灵的眼睛会直直望向自己时,不免有些受宠若惊般的手足无措。
[是我的暗恋太明显了吗?还是说……她也喜欢我?不可能吧?]
是的,早在见鹿发现临陌之前,临陌就喜欢上她了。
中秋晚会上,她一抹古装扮相,桃花眼,远山眉,唇红齿白,舞姿蹁跹,典雅地旋转跳跃,一不小心,就转进了临陌心里。
每每从教室门口经过,他都要往里面看一眼,有时撞上见鹿灿烂明媚的笑容,会高兴他一整天;有时会邂逅她聚精会神地书写,闪闪发光,那样他会学得更加勤奋认真;有时会看见她疲惫地趴在桌子上补觉,他心里会不自觉泛起一股心疼。
他不愿把这份感情宣之于众。可是,见鹿看到他了。
一开始他回避,觉得少年心事儿被捅破;感应到见鹿含情的眸子后,不免窃喜;再后来,他从心理上占有她了,自觉与身边女生划开距离,尽可能多地,出现在她身边。
这份暧昧,一上头就是七年;这份心动,一跳就是七年。
今天,当他易临陌,再次活生生地站在见鹿面前,当他们的眼神再次交汇时,心跳比他先认出了见鹿。
这么多年过去了,以前,他羞涩,他自卑,他配不上见鹿。可现在,他觉得,是时候为这份心动买单了,因为,他易临陌,喜欢章见鹿。
4靠近
“见鹿,你说咱俩这,一家公司都没递上简历,怎么办啊?”林玥像霜打的茄子,拖着有气无力的腿走在后面。
“总有办法啊,我们现在不就是在找公司的路上吗?说不定今天就成了呢?”章见鹿转过身,抱着手,信心满满地打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