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你还懂这个?”我拿起手稿,没有半点疑似被一只狗看穿的窘迫。黄油立刻抬头看我,黑亮的眼睛里像是带着点审视。
它没叫,只是转身跳上书桌,用爪子在键盘上轻轻点了点。我顺着它的动作看去,光标停在“面泛桃花”四个字后面。
“你是说这里写得不好?”我挑眉,这可是我昨天琢磨了半小时才定下的句子。
黄油居然点了点头,然后用爪子把旁边的成语词典扒拉过来,精准地翻开到目眩神迷那一页。
我愣住了。
这狗不仅能看懂字,还懂词意?甚至敢质疑我的文笔?
“行吧,”我抱着胳膊看它,“那你说,男主剑光那么亮,女主不该是被晃得睁不开眼吗?写目眩神迷多贴切。”
黄油像是听懂了我的调侃,居然不满地汪了一声,然后用爪子拍了拍面泛桃花那行字,又抬头看了看我,睁圆的狗眼里明明白白写着俗套。
我被它逗笑了。这哪是狗啊,分明是个隐藏的文学评论家。
“好好好,听你的。”我改了句子,黄油这才满意地跳下书桌,去啃它的磨牙棒了。
下午我写女主女扮男装参加春闱的情节,写到考场里考生偷偷传纸条,突然卡了壳。按说古代科举监管极严,怎么传纸条才合理又不突兀?
我抓着头发苦思冥想,没注意到黄油什么时候跳上了桌。等我回过神,发现它正用爪子蘸着水杯里的水,在桌面上印了个小小的漏斗形状。
漏斗?我愣了愣,突然福至心灵,“你是说……用空心的笔杆传?”
古代毛笔笔杆多是空心,若是把纸条卷成细条塞进笔杆,递笔时不经意间传递,确实很难被发现。这个细节既符合时代背景,又带着点巧思,比直接写偷偷塞纸条要高明得多。
我激动地摸了摸黄油的头:“黄油你太厉害了!这都能想出来!”
它舒服地眯起眼睛,小尾巴得意地翘了起来,像是在说小菜一碟。
傍晚我去扔垃圾,回来时发现黄油正蹲在书架前,对着最上层那本《万历野获编》叫。那是本讲明代科举趣闻的古籍,我买回来还没来得及看。
“你想看这个?”我把书拿下来,刚翻开,黄油就用爪子指着其中一页。上面记载着一个故事:某考生在考卷上画了只衔着桂枝的兔子,主考官看后大笑,竟破格录取了他。
“这跟我写的情节没关系啊。”我疑惑道。
黄油却坚持用爪子点着那页,还抬头冲我眨了眨眼。我盯着那段文字看了半晌,忽然反应过来——兔子衔桂,谐音桂冠,这考生是用谐音梗自荐。我写的女主不擅长死记硬背,却擅长机变,完全可以用类似的巧思在考场上出彩。
“我的天,黄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