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我打断他,「你别被他骗了。他不是心疼我,是怕我去法院告他,怕他上不了大学。」
「舒雨!」张诚的伪装终于破裂,他低吼道,「你非要把事情做得这么绝吗?」
「是你先把事情做绝的。」我毫不退让地看着他。
「张诚,我给你两条路。第一,协议离婚,你净身出户,我们好聚好散。
「第二,我去法院起诉你家暴,让全厂、全区、乃至你的大学,都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货色!」
9.
张诚死死地盯着我,眼底满是对我的仇恨。
良久,他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舒雨,你够狠。」
「谢谢夸奖。」我面无表情。
最终,在我的坚持下,张诚妥协了。
三天后,我们办了离婚手续。
房子是张家的,我什么都没要。
我只带走了我自己的几件衣服,以及那三百块钱!
走出婚姻登记处的那一刻,阳光正好。
我仿佛获得了新生。
刘桂花在后面咒骂着,说我将来一定会穷困潦倒,后悔莫及。
我连一个眼神都懒得给她。
接下来的几天,我用最快的速度在县城最繁华的商业街附近,租下了一个小小的门面。
租金不便宜,几乎花掉了我一半的积蓄。
但我知道,位置决定一切。
我给我的小店取名叫「霓裳」。
我没有立刻进货,而是买了一台二手的缝纫机,和一大批在当时看来颜色、花样都十分大胆的布料。
我要自己设计,自己制作。
我要做的,是独一无二。
我画出了第一批设计稿。
喇叭裤、蝙蝠衫、泡泡袖连衣裙……
这些在后世司空见惯的款式,在这个年代,绝对是石破天惊!
我日以继夜地踩着缝纫机,饿了就啃个馒头,困了就趴在桌上睡一会儿。
一周后,第一批十件衣服,挂在了我的店里。
开业那天,没有鞭炮,没有花篮。
但当那些款式新颖、色彩鲜亮的衣服挂出去时,瞬间吸引了所有路人的目光。
人们围在门口,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这衣服真好看,就是……有点太时髦了,能穿出去吗?」
「这裤腿也太大了,跟个扫把似的。」
「料子倒是不错,就是贵了点。」
一上午,问的人多,买的人一个没有。
我并不着急。
我知道,她们需要一个榜样。
于是,我换上了店里最惹眼的一套衣服。
大红色的蝙蝠衫,配上黑色的喇叭裤,将我高挑的身材衬托得淋漓尽致。
我站在店门口,我就是我自己的活广告。
果然,下午的时候,一个打扮时髦的年轻女孩,犹豫了很久,终于走了进来。
「老板,这身衣服……我能试试吗?」
我知道,我的第一桶金即将要出现了!
10.
女孩叫周倩,是县领导的女儿,思想前卫,一直觉得县城里的衣服土气。
当她从试衣间出来时,眼睛都在发光。
「太好看了!老板,你这衣服是在哪里进的?我在省城都没见过这么洋气的款式!」
「我自己做的。」我笑了笑,「全县独此一件。」
「我要了!」
周倩毫不犹豫地掏钱。
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后面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