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日复一日,我为何多次认出了你?
接着就是日复一复的重复,机械地摆动着手臂,听着主持人在上面叽里呱啦通报各班考勤,学生时代就是这么枯燥乏味,每天早起读书听课写作业吃饭晚自习,似是死循环将我包裹其中。唯独偏爱的,就是那晚自习前的晚霞,美得让人窒息 ,美得让人陶醉,特别是当少年三五成群地趴在栏杆上,听着学校破旧的广播站台放的歌,或者是他们一起唱歌的模样,那样的画面永远的镌刻在我的头脑里,无法用语言描述。
我们是高一下遇见的,虽然每天同在一个学校,但说来也玄乎,基本上碰不到面。或许,我已经把你忘了吧。毕竟学校人太多,何况我也不知道你的姓名和班级,你也不认识我。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我没有对任何一个好友说出。慢慢的就不在意这些了,这似乎又回到了正常,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可是我都清楚记得你的样子。
时间好快啊,转眼间就到了运动会。我没有什么体育特长,他们就派我这个语文课代表做了一个通讯员打打杂,就是写写加油稿什么之类的,反正很无聊。于是没事的时候,我就在操场上漫无目的闲逛。那几天阳光很好,透过树梢洒在地面上,树影斑驳。大概是马上就要比赛了吧,有一群人横穿跑道过来,我避开了大部队。却在转角处撞到了一个人,那人说了声抱歉,匆匆离开。回头,是你。杨,我再次认出了你。
没有小说中惊艳,我只是很平静地回去整理桌子上的素材,毕竟我还要写稿子呢。身旁是一群天南海北瞎扯的人,身后是篮球场,那边有人打羽毛球、乒乓球、篮球什么的都有,还有聚众打扑克什么的。
好友似乎不喜欢我一直写稿子,硬拉着我到处转悠说要让我看帅哥,饱一饱眼福,笑我学习都学傻了。拗不过她,于是就到处走走。逛着逛着我就发现班长给我们班的位置实属妙哉,后面是主讲台去送稿非常方便,一排广播站成员在热火朝天地播报,前面就是操场几乎可以看到整个操场的全貌,尽管有很多比赛区域,同时也可以看得非常清楚。其实逛没有多大的意思,好友林看到一群人在看小说,异常兴奋的加入进去。而我没有看过那些小说,就告别了林,然后默默的一个人走了回去。
但我多少懂一点羽毛球,然后我就回到原位置去看身后打羽毛球的人。然后,就看到了你。杨,你身穿一件白色的衬衫,阳光沐浴下,你在阳光中嬉笑着和别人一起打羽毛球。对方是一个带黑色眼镜的男生,但是球技不怎么样。过一会儿,我就看到一个女生替补上来,你俩一来一回打了很多回合。你在阳光下笑得很灿烂,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你,这样的感觉真的很好。
3 阳光明媚,你叫什么名字?
我没有去嫉妒那个女生,因为我发现你和她在一起打羽毛球,很开心。她长发飘飘,动作轻盈,那时觉得你开心就好,但还是有一点小遗憾,我没能和你酣酣淋漓地打一场。或许,我想这应该算不上是喜欢吧。好友乔曾说:“喜欢就是一个人千方百计去靠近那个人,然后在对方没有离开之前将爱意送到。”
我笑了笑,并不懂这些,我也没有那样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