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那年,我被周文彬捡了回去。
家里为了给哥哥娶媳妇,把我卖给邻村的瘸子。
我连夜逃跑,摔断了腿,晕死在村口的老槐树下。
村里的大学生周文彬路过,刚好被相恋多年的对象退了彩礼。
“周文彬,你不过一个穷教书的。”
“人家李厂长儿子说了,只要我点头,就给我买金镯子,带我去城里过好日子!”
小姑娘说完,坐上轿车就走了。
周文彬看着狼狈的我,蹲下身:
“我带你去治腿,供你吃穿。你以后就跟着我,好不好?”
我哭着点头:
“我听你的。”
我们相依为命,成了彼此的唯一。
我们在简陋的茅草屋里深情相爱,每天体验世间极致的快乐。
他每晚都要缠着我恩爱。
情到深处,他咬着我耳垂低声倾诉,
“阿月,我只有你了。”
后来他成了省里有名的大作家,人人都夸我是他背后的贤内助。
我也沉溺在他给我的幸福中。
直到他的初恋被厂长儿子抛弃,大着肚子回来找他。
周文彬递给我五十块钱:
“她一个女人家不容易,名声也坏了,我得对她负责。你去找个好人嫁了吧,别再回来了。”
这一次,我却笑着点头:
“好。”
1、
周文彬拿着信,兴冲冲地跑进院子。
我正在井边搓洗他换下的衬衫,手都搓起了泡。
他一把抱住我,在我脸上亲了口。
“阿月,李娟给我写信了!她跟那个厂长儿子分了,要回来跟我!”
“记住,就说你只是我收留的远房亲戚,咱俩没关系,免得李娟误会。”
“对了,这衬衣也别洗了,直接扔了吧。她以前就嫌我穿得土气,看到这衬衣,指不定要怎么笑话我。”
我看着衬衣,这是我省吃俭用半个月来才攒钱买来的新款式。
压下喉咙口的涩意,我轻轻“嗯”了声。
周文彬从抽屉最深处,摸出小小的铁盒。
“当年她走,赌气把所有东西都还给了我,就这张她的高中毕业照,我偷偷藏了下来。”
“那时候她总考不及格,你看,她写字总爱歪着头,可爱得很。”
我苦笑。
十年来,每个他喝醉的夜里,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折磨我,嘴里念的却是李娟的名字。
我忍着疼,听他无数次一遍遍地问。
“为什么躺在我身边的不是你?娟,你为什么这么狠心?”
我把屋子收拾干净,然后把那件衬衫塞进了灶膛。
火苗舔舐着布料,像烧掉十年来我不切实际的梦。
村口的广播响起,说李娟已经到了村门口。
周文彬换上崭新的外套,对着水缸照了又照,一路小跑着冲出院子。
李娟是城里回来的,又是周文彬的心上人,半个村子的人都围在路口看热闹。
走进院子时,李娟上下打量了我一眼,捂着鼻子皱眉。
“文彬还真把你留下了?”
“十年不见,还是那副土样子……听说你把文彬照顾得不错,辛苦你了。”
我假装听不懂她话里的刺,低着头。
“娟姐客气了,周老师收留我,我做点事是应该的。”
李娟轻哼一声,往屋里瞥了一眼。
“你怎么当家的?屋里一股油烟味,呛死人了,城里人谁家还有这股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