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我的CPU快烧了。
我绞尽脑汁,用他能理解的秦朝词汇,给他解释了什么是电、什么是内燃机、什么是商业广告。
为了不让他那身过于扎眼的秦朝铠甲引起围观,我带他去了一家24小时营业的廉价服装店。
“这布料,竟如此柔软!”他摸着一件纯棉T恤,爱不释手。
“这裤子,为何有两个洞?”他指着一条破洞牛仔裤,满脸费解。
我给他挑了一套最普通的黑色运动服和一顶鸭舌帽,把他那张过于有特点的脸遮住。
穿上现代服装的嬴战,除了身形异常挺拔,眼神过于锐利之外,看起来倒也像个普通的健身教练。
我教他一些基本的现代礼仪,比如不要动不动就“汝、吾”地自称,要说“你、我”。
最重要的一条:不要随便告诉别人,你是个兵马俑。
嬴战学得很快,只是偶尔还是会冒出几句古文,显得不伦不类。
解决完穿着问题,就该解决他那个“饿了”的问题。
我带他去了一家还在营业的深夜烧烤摊。
当烤得滋滋冒油的羊肉串、鸡翅、腰子摆在他面前时,他那双古井无波的眼睛里,第一次爆发出了璀璨的光芒。
“此物……香气竟如此霸道!”
他学着我的样子,拿起一串羊肉,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
下一秒,他整个人都僵住了。
然后,他开始风卷残云。
他的吃相并不难看,甚至带着一种军人特有的利落和高效,但那速度,简直骇人听闻。
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一个人干掉了五十串羊肉、三十串鸡翅、二十个生蚝,还有一盆烤鱼。
老板看他的眼神,充满了敬畏。
我摸着自己迅速扁下去的钱包,内心在滴血。
养一个两千多岁的兵马俑,原来这么费钱。
“嗝……”嬴战打了个满足的饱嗝,脸上露出了孩童般的幸福神色,“此物,比军中伙食,美味百倍。”
看着他满足的样子,我心里的那点怨气,莫名其妙地就消了。
吃饱喝足,我尝试着问他复活的原因。
“你……为什么会活过来?是谁把你唤醒的?”
嬴战的眼神变得有些迷茫,他皱着眉,似乎在努力回忆。
“吾不知。”他摇了摇头,“吾只知,时候到了,便醒了。似乎……是为了一件未竟之事。”
“什么事?”
“记不清了。”他的回答让我很失望,“脑中浑浑噩噩,只余下一个念头,要守护一样东西。”
守护?守护什么?
他自己都说不清楚。
我们走在回我家的路上,凌晨的街道上几乎没有人。
嬴战突然停下了脚步,眼神瞬间变得凌厉,身体紧绷,一把将我拉到了他身后。
他那副样子,和他之前那个对什么都好奇的“宝宝”,判若两人。
“怎么了?”我被他吓了一跳。
“有人。”他压低了声音,目光扫向我们身后街角的阴影处。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那里空空如也。
“你是不是太敏感了?这大半夜的,哪有人?”我以为是他古代军人的职业病犯了。
“吾之直觉,从未出错过。”嬴战的语气不容置疑,“自出那馆舍,便有鼠辈跟随。”
他的话让我心里咯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