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曾以为沈聿安是天上月,是我拼尽全力也想触碰的光。

后来我才知道,他不是,他只是地狱的业火,而我,是那只奋不顾身的飞蛾。

在他终于愿意回头,跪在我面前,说爱我的时候,我只是平静地告诉他:“沈聿安,晚了,我心里的那捧火,已经让你亲手浇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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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沈聿安在一起三年。

这三年,我活得像个笑话。

我是江城大学的优等生,拿着全额奖学金,本该有璀璨的前程。可为了他所谓的“音乐梦想”,我退了学,一天打三份工,住在城中村最阴暗潮湿的出租屋里,只为能让他吃上一口热饭,能为他那把昂贵的吉他换上最好的琴弦。

我们的家,不足十平米,墙皮剥落,空气中永远弥漫着一股廉价饭菜和霉菌混合的味道。

而沈聿安,我那清风霁月般的爱人,总是穿着我洗得发白的衬衫,坐在唯一的窗边,指尖拨弄着琴弦,神情疏离又落寞。

他说:“晚晚,等我成功了,我一定给你买世界上最大的房子,让你成为最幸福的女人。”

我信了。

我信他眉眼间的清冷,信他才华横溢的背后,是对这个世界的不屈。

我心甘情愿地收起我所有的骄傲和锋芒,变成他身后那个默默无闻的影子。

我早上五点去早点摊帮忙,中午顶着烈日送外卖,晚上再去酒吧端盘子。

我的手上满是烫伤和冻疮留下的疤痕,曾经拿笔杆子的手,现在连一双完整的筷子都握不稳。

而沈聿安,他只需要坐在家里,安静地创作。

他从不问我钱从哪里来,也从不关心我累不累。

他只是会在我深夜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时,皱着眉递给我一碗泡面,语气淡漠:“吵到我了。”

我所有的委屈,在他那双漂亮的眼睛里,都显得矫情又可笑。

我们的关系,从一开始就不对等。他是高高在上的神祇,我是匍匐在地的信徒。

直到那天,苏晴雪的出现,将我最后一块遮羞布也残忍地撕了下来。

苏晴雪是他的青梅竹马,是真正的大小姐。

她穿着高定的连衣裙,踩着精致的高跟鞋,出现在我们那间破败的出租屋门口时,我正蹲在地上,用刷子费力地刷着沈聿安那双沾满泥点的白球鞋。

她看着我,眼神里是毫不掩饰的鄙夷和怜悯,仿佛在看一只阴沟里的老鼠。

“你就是林晚?”她轻笑一声,声音像淬了毒的蜜糖,“聿安跟我说,你很懂事。”

我局促地站起身,擦了擦手,不知道该说什么。

沈聿安从房间里走出来,看到苏晴雪,他那双万年冰封的眸子里,第一次有了温度。那种温柔,是我从未见过的。

“晴雪,你怎么来了?”他走过去,自然地接过她手里的包。

“来看看你啊,”苏晴雪亲昵地挽住他的胳膊,目光却像刀子一样刮在我身上,“顺便看看你养的......小保姆。”

我的心,在那一刻,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疼得快要窒息。

原来,在他心里,我只是一个懂事的保姆。

那天晚上,我发了高烧,浑身滚烫地躺在床上。我迷迷糊糊地喊着沈聿安的名字,希望他能给我倒杯水。

他却坐在床边,拿着手机,温柔地和苏晴雪通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