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手指敲着键盘,冷汗顺着脊背往下流。

找到了。

「死者:未命名织块」

「死因:妊娠物排出」

「生命体征:无记录」

没有心跳。

没有呼吸。

没有体重。

没有性别。

法律上——

这不属于“人”。

我站在档案室中央。

突然想起什么。

市档案馆地下二层。

医疗废档区。

那里堆着十年来所有“非临床死亡”文件——没人管的边角料。

我翻窗进去。

手电光划过一排排铁柜。

灰尘厚得能写字。

翻了三个小时。

直到指尖碰到一张泛黄的交接单。

「2013年8月27日,男婴,全身成形,体长约32cm,由家属林昭抱离,未火化。」

签字人:值班员张建军。

附件有张照片。

黑白的。

模糊。

一个男人,背对着镜头。

抱着一块裹尸布。

我认得那件衣服。

是我那天穿的。

我蹲下。

手抖得拿不住纸。

原来我没火化他。

我把他带走了。

可我把他带去哪里了?

6. 夜行鬼影

鞋底有灰。

连续三天。

我蹲下,刮了一点,送去化验。

结果:C25混凝土残留。

304的墙,就是这个标号。

钻孔机呢?

工具包里的钻头,有磨损。

新买的,不该这样。

我翻使用记录。

夜间,通电12分钟。

自动启动。

我没操作过。

304的锁芯。

我拿放大镜看。

划痕是新的。

金属被撬过。

可整栋楼,只有物业主任和保安主管有备案钥匙。

我没权限。

我开始吃安眠药。

半片。

不多不少。

我要睡死。

要确认自己会不会走。

第一夜。

药效上来。

睡了。

无梦。

第二夜。

一样。

第三夜。

11:07。

我醒了。

不是自然醒。

是突然睁眼。

像被人从背后推了一把。

身体自己动了。

出门。

走廊灯没开。

我走得很稳。

像走过千百遍。

304门前。

“吱呀”一声。

门开了。

进去站定。

北墙。

手贴上去,像贴在尸身上。

然后转身。

回房躺下。

再睁眼——

天亮了。

我坐在床边。

回忆昨晚的画面。

那不是我。

动作太准,太机械。

可更恐怖的是——

我低头看自己的手。

右手小指。

完整。

可记忆里,我摸到的那只手。

小指缺了一截。

断口不齐。

像被砸断的。

我冲进卫生间。

对着镜子。

五指张开。

又握紧。

是我的手。

可梦里的,不是?

我打开床头的安眠药瓶。

空的。

三天的量,吃完了。

那个在夜里开门、进房、贴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