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闪,这么晚了,还在加班呢?”
说话的是上司甄总。这位年过半百的女老板,既是林闪闪的伯乐,也是一手将她提拔到设计总监位置的恩人。
林闪闪放下手中的铅笔,礼貌地站起身,朝着门口的甄总笑了笑:“嗯,甄总,就剩最后几张稿纸没归拢了,整理好明天正好能送到技术部。”
“你的年薪可是全公司最高的,还这么拼?”
甄总笑着打趣,“别总把时光耗在工作上,你长得这么漂亮,该多出去享受生活,跟男朋友约约会才是。”
“甄总,我……”林闪闪脸上掠过一丝苦笑。
男朋友?那是什么物种?能吃吗?
唯一的初恋,当初听说她老家有个“吞金兽”弟弟,吓得连夜买站票跑路,临走前还发消息:“我怕娶个移动提款机,还是自动续费的那种。”
“都十一点了,太晚了。”
甄总看了眼时间,催促道,“再不走,大厦一楼该锁门了,先回去吧,剩下的明天再说。”
林闪闪瞟了眼办公桌上手机显示的时间,确实不早了,便点了点头。
老板走后,林闪闪麻利地收拾起文件稿纸,一本小说从桌面滑落。
她捡起来瞥了眼封面——《心上月,腕上霜》,是同住的闺蜜小盼借给她的,说是忙里偷闲时能打发时间。
她没耐心通读,只挑了开头、中间和结尾翻了翻,便随手搁在一旁。
这会儿正好收拾起来,带回住处还给小盼。
拎着包匆忙下楼,天空乌云密布,时不时还带着闪电,林闪闪预感,等一下,应该要下雨。
便急着想拦辆出租车,可深夜晚风里,路边连辆车影都没有。
二十二岁的年纪,好不容易熬到设计总监的位置,却连辆代步车都买不起。
烦心事刚冒头,包里的手机突然响了。
林闪闪掏出那部用了十年、磨得边角发亮的旧手机,屏幕上“妈妈”两个字刺得她眼疼,终究还是无奈接起。
“妈,又怎么了?”她的语气里藏着难以掩饰的不耐。
电话那头,林妈妈的声音带着惯有的急切:“闪闪,你弟在学校跟人打架,把人打进医院了!人家报了警,现在人在派出所,对方张口就要十万赔偿费!”
“什么?!十万?”林闪闪的声音陡然拔高。
林妈妈立刻换上可怜兮兮的语气:“闪闪,妈也是没办法才找你啊。对方家里是当官的,你赶紧想办法凑十万块送来!”
“我早就说过,别再因为林津津的事找我。”林闪闪深吸一口气,压着怒火,“我帮你们的已经够多了,没钱,也不会再帮你们凑。”
“闪闪,你忍心看着你弟被起诉坐牢吗?”
“他是被你们宠坏的,才敢这么无法无天。你们不教他,自有法律和社会替你们教。”
“你这个白眼狼!”林妈妈的声音陡然尖利,“我们白养你这么多年了!我真后悔,怎么生了你这么个不孝女!”
骂声像针一样扎过来,林闪闪的眼眶瞬间红了,泪水不受控制地顺着脸颊滑落,声音哽咽:“呵呵,这么多年,我帮你们的还不够多吗?”
这些年,家里的偏心从未藏着掖着,她辛辛苦苦赚的钱,几乎全被拿去填了弟弟那个无底洞。
“不够!远远不够!”电话那头的嘶吼带着歇斯底里。
就在这时,正过马路的林闪闪没留神,一辆大卡车朝她直冲过来。
“砰——”
“完了!出人命了!”
电话那头还在喊:“闪闪,你听见没有?”紧接着是林妈妈怨毒的咒骂,“这个死丫头……”
卡车司机跌跌撞撞地下车,手脚发软。可地上只有一个摔散的包、一部还在通话的手机,以及一本被风吹开的小说——书页上“大庆圣武年间”几个字,在路灯下格外清晰。
刚刚被撞的女人,却凭空消失了……
圣武二十五年,荒郊野外。
林闪闪在草丛里哼哼唧唧醒来,摸了摸额头:“晕死,这司机是赶着去投胎吗?”
等她找到人,非得让他赔个千八百万的,不然对不起她这脑袋上的包!
她环顾四周,懵了:肇事车呢?跑了?
把她撞飞这么远,扔到这种连信号都没有的原始森林来了?
想报警,摸遍全身——手机没了,包没了,就剩身上这套职业装。
这叫什么事啊!亲妈催债还没骂完,又遇上肇事逃逸,连手机都被顺走了,这贼还挺懂行,知道那手机是十年前的限量款……
正烦躁着,远处传来“哐当”“咔嚓”的声响,跟有人在打铁似的。
林闪闪踩着十厘米高跟鞋,在泥路上扭得像只麻花,深一脚浅一脚地凑过去。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有这种纯天然土路?市政部门不管管吗?
走近了才看清,好家伙,两拨人穿着古装在互砍,刀光剑影的,比春节烟花还热闹。
“拍电影呢?”林闪闪晃了晃发沉的脑袋,扬手喊,“不好意思打扰一下,请问你们可以手机借我打个电话吗?我手机丢了……”
没人理她,砍人的依旧砍人,挨打的依旧挨打,敬业得不行。
林闪闪正觉得尴尬,突然一道血柱“噗”地喷她脸上,温热粘稠的触感让她一激灵——
卧槽!是真血!这哪是拍电影,这是真打群架啊!
她转身就想跑,刚迈出两步,后领被人一把揪住,一把冰凉的刀“嗖”地架在她脖子上。
“都别动!再动我捅死这娘们儿!”
打斗声戛然而止,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林闪闪身上,纷纷露出惊艳之色——这凭空冒出来的女子,容貌竟这般夺目。
“大哥有话好好说!”
林闪闪僵得像块木板,眼珠子乱瞟,“我就是路过问个路,您挟持我没用啊,我身上一毛钱都没有!”
“你觉得本王会为一个陌生女人妥协?”
低沉磁性的声音里裹着彻骨的寒意,“说出背后指使你的人,本王可以给你个痛快。”
林闪闪下意识抬头,撞进一双深邃的眼眸。
眼前的男子穿着湛蓝色的道袍,身形挺拔如松,剑眉星目,周身的气势迫人,活脱脱从古装剧里走出来的人物。
不得不说,这帅哥不仅声音好听,脸也帅得犯规。
“萧南宴,再怎么说她也是你们大庆子民,你忍心让这么个美人儿送命?”
黑衣人不死心,刀刃又逼近了几分。传闻靖王爱民如子,总会顾忌几分吧?放他离开吧。
等等,萧南宴?大庆?
林闪闪的眼睛猛地瞪成铜铃——这名字,不就是她看的那本《心上月,腕上霜》里的男二,靖王萧南宴吗?
她……穿书了?!老天爷,这是嫌她现实中不够惨,让她来古代继续渡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