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林小姐唱一出《霸王别姬》,让她见识见识,什么是该被扫进故纸堆的玩意儿。”
我站在临时搭起的台子上,身上是才从箱底翻出的,老帅最爱的那身行头。凤冠霞帔,沉甸甸地压在肩上,也压在我那口气若游丝的病体上。
水袖下的手攥得死紧,指甲几乎要嵌进肉里。喉头一阵熟悉的腥甜翻涌上来,混着浓得化不开的胭脂香,被我生生咽了下去。
不能咳,现在不能。
台下,灵堂正中,霍老帅的黑白照片挂在那里,目光依旧温和,仿佛还在看着我,听着我。那个唯一真正懂我的戏,会摸着我的头说“我们秋水的戏里有风骨,是这乱世里最后的体面”的老人,几个时辰前,刚刚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而我的肺痨,也已病入膏肓。
01
“怎么?哑巴了?”霍靖南见我迟迟不动,语调里多了几分戾气,“沈秋水,别给脸不要脸。让你唱,是看得起你。”
他身边的林微因掩唇轻笑,声音清脆悦耳,却字字诛心:“靖南,别逼沈小姐了。这些咿咿呀呀的东西,终究是上不得台面的封建糟粕,年轻人都不爱听了,也难为她了。”
“糟粕?”我终于抬起了眼,目光越过众人,直直地看向霍靖南。
我爱了他十年。
从我十二岁被老帅从大杂院里捡回来,带进帅府,第一眼看到那个穿着小马靴,英气逼人的少年开始,我的魂就丢了。
府里人人都知道我爱他,也人人都知道,他心心念念的,是青梅竹马、一同长大的林家大小姐。
我以为,只要我等,只要我乖,只要我唱好我的戏,他总有一天会回头看看我。
可我等来的,是林微因留洋归来,是他将我视作敝屣,是他要在自己父亲的灵堂上,将我最后的尊严踩在脚下,只为博红颜一笑。
十年痴情,原来不过是一场笑话。
也罢,也罢。
我深吸一口气,那口气带着血腥味,却让我混沌的脑子清明了片刻。
我对着琴师,缓缓地点了点头。
锣鼓点敲响,京胡声凄厉地划破夜空。
霍靖南的眉头皱了起来,因为我起的调,不是他点的《霸王别姬》,而是全北平城最红的喜庆堂会戏——《龙凤呈祥》。
林微因的脸上露出了胜利者的微笑,她大概以为,我终究还是怕了,屈服了。
霍靖南的脸色稍缓,他搂着林微因,好整以暇地坐下,准备看我的“表演”。
我唱了,唱腔圆润,身段妖娆,一颦一笑皆是风情。我将一出喜戏唱得满堂喝彩,那些前来吊唁的宾客们,似乎也暂时忘却了这是灵堂,脸上渐渐有了笑意。
霍靖南的嘴角勾起一抹得意的弧度,那是在说:看,你沈秋水,终究是我霍靖南手里的一个玩意儿。
我眼角的余光瞥见了他那得意的神情,心底最后一点温情,也随之冷却成冰。
一曲唱罢,满堂叫好。
我却没有下台。
我对着惊愕的琴师,轻轻摇了摇头,然后,用尽全身的力气,提起了那口将散的元气。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
这一次,是《霸王别姬》。
而且,是虞姬自刎前,最决绝、最悲怆的那一段。
我的声音不再圆润,而是带着一丝病态的沙哑和凄厉,每一个字都像是从胸腔里呕出来的血。我的眼神不再妩媚,而是充满了死寂和决绝,仿佛我不是在唱戏,而是在演练自己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