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李长乐,宫中最疯的十六公主。
曾几何时,我用锋利的刀片在自己的手臂上刻下交错的血痕,那狰狞的图腾,只为换一口早已馊掉的冷饭。
宫里的人都说,我是个无可救药的疯子。
可当北狄的铁蹄兵临城下,他们又将我从污泥中拎起,擦干净脸,逼我成为拯救这个腐朽王朝的棋子,送我去和亲。
他们好像忘了,真正的疯子,从来不懂得什么叫枷锁。
所以,当北狄王的战旗插上皇城,我提着曾经最受恩宠的三皇姐李长宁的头颅,用沾满血污的靴子踩上父皇的龙椅,对着那个戴着恶鬼面具的男人笑得灿烂。
“我的王,这份贺礼,你可喜欢?”
01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兹有十六公主李长乐,性情乖张,今特赐婚于北狄王耶律烈,以安邦国,钦此。”
那道尖细如针的嗓音,像一把生锈的锥子,蛮横地刺破了我“清心殿”内腐烂的死寂。
我正蜷缩在冰冷的墙角,手里攥着一块刚摔碎的青瓷碎片。
锋利的边缘压进皮肉,我专注地在左臂上划下新的一道。
一道,又一道。
鲜红的血珠争先恐后地从翻开的皮肉里渗出来,沿着旧的疤痕蜿蜒流下,像一串串破碎的红玛瑙项链。
疼痛是我的锚,能让我在无边的混沌中寻得片刻清醒。
疼痛也是我的筹码,能让我在那些以折磨我为乐的宫人手里,换来一点他们怜悯心起时扔下的剩饭。
来传旨的太监是皇后身边的大红人,王德全。
他用眼角的余光瞥着我,那眼神仿佛在看一堆发臭的垃圾,满是毫不掩饰的厌恶。
他捏着鼻子,仿佛这殿内的空气都带着我身上的霉味。
“十六公主,接旨吧。”
他的声音里满是不耐,像是在催促一只挡路的野狗。
我缓缓抬起头,咧开嘴,对他露出一个痴傻的笑。
脸上的血污和泥垢混合在一起,凝结成僵硬的板块,笑起来一定很难看。
“嘻嘻,嫁人?嫁人好不好玩?有肉吃吗?”
王德全身后的几个小宫女,再也忍不住,发出一阵压抑的、尖锐的嗤笑声,像一群偷食的老鼠。
这宫里上上下下,谁不知道北狄王耶elve烈是个活阎王。
传说他三岁便在战场上饮狼血,五岁时就敢跟着父亲屠戮一整个不服管教的部落。
如今他更是亲率三十万铁骑陈兵雁门关外,点名要一位大雍的公主去和亲,否则,那三十万铁蹄便要踏平我大雍的锦绣都城。
母仪天下的皇后娘娘,自然舍不得自己金尊玉贵、被誉为“京城第一美人”的三公主李长宁去那蛮荒之地送死。
于是,她终于想起了我。
想起了这个被遗忘在冷宫深处,连生母是谁都快没人记得的疯子公主。
一个疯子,一条贱命。
死了,也就死了,不会有人在意。
我丢掉手里的瓷片,用手背胡乱抹了一把脸,然后手脚并用地、摇摇晃晃地向他爬过去。
我的目标不是那卷明黄色的圣旨。
而是王德全腰间系着的一块成色极好的和田玉佩,在昏暗的光线下依旧莹润生辉。
“给我!给我!亮晶晶!我要!”
我伸出脏污的手,去抢那块玉。
他脸上最后一丝耐心也消失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