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导语:

当铺老板把合同推到我面前,上面写着,我将用和林晚三年来所有的记忆,换她未来五十年

的健康。他递给我一支冰冷的钢笔,说只要签下字,林晚病床上的癌细胞就会立刻消失,而

我脑中关于她的一切,也会被瞬间抽干,不留一丝痕迹。我颤抖着拿起笔,想起她昨晚还在

我怀里说,忘了谁也不能忘了她。那我到底,算不算违背了对她的承诺?

01

当铺老板把合同推到我面前。

羊皮纸上用血红的字写着,我,陈阳,将用和林晚三年来所有的记忆,换她未来五十年的健康。

他递给我一支冰冷的钢笔。

「签了它,林晚病床上的癌细胞会立刻消失。而你脑中关于她的一切,也会被瞬间抽干,不留一丝痕迹。」

我颤抖着拿起笔,想起她昨晚还在我怀里,气若游丝地说,忘了谁也不能忘了她。

那我到底,算不算违背了对她的承诺?

我叫陈阳。

这是我失忆的第一天。

也是林晚痊愈的第一天。

我睁开眼,消毒水的味道刺得我鼻腔发酸。

护士说,我脑子里的肿瘤压迫神经,导致了选择性失忆,忘掉了一个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人。

病房门被推开。

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女人走了进来,胸牌上写着她的名字。

林晚。

晚来的晚。

她看见我醒了,只是淡淡地点头,公式化地询问我的身体状况。

「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我张了张嘴,喉咙干得发不出声音。

她转身倒了杯水递给我。

指尖触碰的瞬间,我下意识缩了回来。

她动作一顿,眼底划过一丝不解,但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那眼神,陌生、疏离,还带着一丝职业性的戒备。

她不认识我。

而我,也不再记得她。

我们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多可笑。

我用三年的记忆,换了她的健康。

可她健康的代价,却是忘了我。

02

我第一次见到林晚,是在三年前一个闷热的夏天。

城西的地下拳场,空气里混杂着汗臭、血腥和廉价酒精的味道。

我是这里的拳手,外号「疯狗」。

因为我打拳不要命,只为赢钱。

那天,我被对手一拳砸在眉骨上,血流不止,模糊了视线。

台下的人在嘶吼,在狂欢,他们押我赢。

我擦了把脸上的血,晃了晃发昏的脑袋,准备给对方最后一击。

就在那时,林晚冲上了拳台。

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连衣裙,瘦弱的肩膀拦在我面前。

她对我的对手说:「别打了,他会死的。」

所有人都以为她是来砸场子的,嘘声一片。

老板让人把她拖下去。

我却鬼使神差地推开了那些人,对老板说:「这场,我认输。」

那一晚,我赔光了所有的积蓄,还欠了老板一屁股债。

我以为她会感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