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沈牧,”我开口,声音清晰地传遍安静的教堂,“祝你和你失而复得的真爱,百年好合。”

我顿了顿,目光扫过那个女人刻意躲闪的眼神,扯出一个冰冷的笑。

“也祝你们,锁死,千万别再来祸害别人。”

说完,我不再看他们任何一个人,也不再看台下任何人的表情,挺直了背脊,赤着脚,一步一步,沿着我来时铺着红毯的路,朝着教堂大门走去。

身后,是死一般的寂静。

我能想象沈牧错愕的表情,能想象那女人可能露出的得逞笑意,也能想象我父母痛心又解脱的眼神。

但,都与我无关了。

走出教堂大门,午后的阳光猛烈地照在我身上,刺得我眼睛生疼。

一辆出租车恰好停在路边,我拉开门坐了进去。

司机师傅吓了一跳:“姑娘,你这是……”

“麻烦您,随便开,离开这里就行。”我靠在椅背上,疲惫地闭上眼。

直到车子驶离教堂很远,远到再也听不见那里的任何喧嚣,我才终于允许自己松懈下来。

眼泪,终于后知后觉地,汹涌而出。

不是悲伤,不是不舍,而是为自己那五年彻头彻尾的错付,进行的最后祭奠。

祭奠我死去的爱情,和我曾亲手捧出去任人践踏的真心。

沈牧,从今往后,你我桥归桥,路归路。

你和你求之不得的白月光,好好过。

而我林晚,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第二章)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那个称之为“家”的公寓的。

婚纱被我扔在了教堂,手机在婚礼前交给了伴娘,我身无分文,最后还是好心的出租车司机看我状态不对,又一身狼狈,没收我钱,还叮嘱我好好休息。

用指纹打开门锁,冰冷的、毫无人气的空间扑面而来。

这间公寓是沈牧买的,装修是他喜欢的冷色调极简风,空旷、昂贵,却不像个家。我当初搬进来时带的少数行李,似乎也从未真正融入过这里,它们被规整地放在角落,像暂住的客人。

也好,省得我收拾了。

我赤着脚,走在光洁冰冷的地板上,先去浴室放了一缸热水。

把自己彻底埋进热水里,皮肤被烫得发红,仿佛这样才能驱散从教堂带回来的、刻入骨髓的寒意。

洗完澡,我换上了自己最简单的T恤和牛仔裤,然后用一个最大的行李箱,开始装所有属于我自己的东西。

衣服、书、一些小摆件……我的东西少得可怜,一个箱子甚至都没装满。

当我拉开卧室床头柜的抽屉时,看到了里面静静躺着的一个丝绒盒子。

是沈牧一个月前送我的求婚戒指。

当时他单膝跪地,说着“晚晚,嫁给我吧”,我感动得泪流满面,以为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现在想想,他那时的眼神,或许透过我在看另一个人,或许只是觉得到了该结婚的年纪,而我这个替身最乖巧懂事省心。

我拿起那个盒子,打开。钻石在灯光下折射出冰冷璀璨的光芒。

价值不菲。

但对于现在的我来说,还不如一块石头。

我合上盒子,把它放在了客厅的茶几上最显眼的位置。

物归原主。

做完这一切,我拉着行李箱,毫不留恋地走出了这个公寓大门。关上门的那一刻,我知道,我把我五年卑微的爱和幻想,彻底关在了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