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辆她开了三年的保时捷,根本不在我个人名下,而是以融资租赁的形式,挂在我公司的资产里,每个月都在支付高昂的租金和利息。
至于我银行里的存款,大部分都是公司的流动资金和项目款,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
而真正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她。
是她那张额度高达五百万的信用卡副卡。
在婚姻存续期间,她用这张卡消费了超过八百万,购买了无数的奢侈品、支付了无数次昂贵的旅行和派对费用。
过去,这些账单都被我以公司商务支出的名义处理了。
但现在,会计师事务所将每一笔消费都追溯、列明,清晰地指出,这些全部属于她个人非必要的高额消费。
根据婚姻法和我们离婚协议里的补充条款,这些消费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她作为联名持卡人,需要承担一半的偿还责任。
也就是,四百万。
更要命的,是李律师发出的那封律师函。
律师函里,附上了她与王昊在酒店开房的监控截图、两人之间露骨的聊天记录,以及王昊亲口承认他们关系的采访视频。
证据确凿,不容抵赖。
根据我们签署的离婚协议补充条款——“过错方需承担无过错方因此产生的一切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并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李律师代表我,向她正式提出索赔:
一、偿还四百万的共同债务。
二、因她的过错行为,导致我公司名誉受损、股价波动,间接经济损失评估为一千五百万元。
三、对我个人造成的巨大精神伤害,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五百万元。
三项合计,两千四百万元。
清单上的每一个数字,都像一把重锤,狠狠砸在苏曼的头上。
她以为的“净身出户”,在冰冷的法律和数字面前,瞬间变成了“负债出户”。
她当场失态,直播都忘了关,抓起手机就给我打了过来。
电话一接通,她歇斯底里的尖叫声就刺穿了我的耳膜。
“林川!你什么意思!你算计我!”
她的声音不再是之前的高傲和轻蔑,而是充满了震惊、愤怒和一丝无法掩饰的恐慌。
“两千四百万?你疯了!你这是敲诈!”
我将手机拿远了一些,语气平静地听着她的咆哮。
等她吼累了,我才把手机放回耳边,用毫无情绪起伏的声音说:
“苏曼,协议上每一个字都写得很清楚。”
“白纸黑字,你也签了字。”
“有任何异议,你可以跟我的律师谈。”
说完,我直接挂断了电话。
我能想象到电话那头,她那张因为愤怒和恐慌而扭曲的脸。
她第一次,感受到了真正的恐慌。
而王昊,在得知苏曼所谓的“净身出户”,其实是背负了两千多万的巨额债务之后,他对她的态度,也开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他不再像之前那样,把她当成一个即将嫁入豪门的战利品。
他的眼神里,多了一丝审视和疑虑。
苏曼哭着向王昊求助,希望他能帮她还上这笔钱。
王昊只是皱着眉头,敷衍道:“两千多万不是小数目,我得跟我爸商量一下。”
商量?
一个零花钱都以千万计的富二代,需要为这点钱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