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个骨灰盒配冥婚,重判十年;
买个大活人当老婆,轻判三年。
朗朗乾坤,活人的尊严,竟比不上一把骨灰!
初出茅庐的检察官江照,亲手将买卖妇女的罪犯送进法庭,却只换来一个荒唐的判决。
而另一边,盗墓贼因“侮辱尸体罪”被判处重刑,全城叫好。
冰冷的法条,世俗的偏见,一张看不见的大网,将所有试图挑战它的人都拖入深渊。
是选择明哲保身,仕途坦荡?
还是以卵击石,为那些被明码标价的“商品”,争一个公道?
当法律的天平向社会稳定倾斜,放低公正,他决定用自己的职业生涯作为砝码,誓要问一问这苍天——
人,究竟值几何!
1
“被告人李大壮,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但念其购买妇女用于婚配,未有虐待行为,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判决。”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槌落下,发出沉闷而刺耳的回响。
我站在公诉席上,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在一瞬间冲上了头顶。
三年。
缓刑三年。
等于一天牢都不用坐。
我亲手抓捕,彻夜整理卷宗,费尽心机送上法庭的罪犯,就换来这么一个结果。
而他身边那个被买来的“妻子”,那个叫林兰的女孩,她被偷走的人生呢?
谁来还给她?
法官已经起身离席,背影冷漠得像一块移动的石碑。
旁听席上,罪犯的家属们喜气洋洋,冲着我露出挑衅的、鄙夷的笑容。
仿佛在说:看,你一个毛头小子,能把我们怎么样?
我死死攥着拳头,指甲深深嵌进肉里。
走出法庭,脱下那身庄严的检察官制服,我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无力。
手机震动了一下,是一条新闻推送。
【本市首例!盗窃骨灰盒配冥婚案宣判,主犯王二狗因侮辱尸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新闻下面,是一片叫好之声。
“大快人心!让这些天杀的盗墓贼牢底坐穿!”
“死者为大,敢动人祖坟,就该重判!”
“十年!判得好!看谁还敢不敬畏逝者!”
我看着手机屏幕,只觉得荒唐。
一个活生生的人,被明码标价,被当成商品,囚禁,侵犯。
买家,判三缓三。
一盒冰冷的骨灰,被人偷走,配了个所谓的冥婚。
小偷,重判十年。
朗朗乾坤,一个活人的尊严,竟然真的比不上一把骨灰。
我拨通了我的指导老师,也是我们检察院的二把手,陈主任的电话。
“陈主任,李大壮的案子,判决下来了。”
电话那头传来陈主任波澜不惊的声音:“嗯,我听说了,三年,不错了。”
“不错了?”我的声音忍不住拔高,“他那是买卖人口!一个活人!”
“小江,”陈主任的语气沉了下来,“注意你的身份和措辞,法律上,这叫‘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不叫‘买卖人口’,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可这不公平!”
我几乎是吼出来的。
“公平?”
陈主任冷笑了一声,“法律不是为了绝对的公平,是为了社会的稳定,这个判决,有法可依,有理可据,程序正当,就是个完美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