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姓秦,江湖人喊我快刀秦。 关中道上讨生活,靠的是三样东西:一把快刀,一双夜眼,一条不怕死的硬命。 民国十七年,天下乱得像一锅搅不翻的糊粥。军阀刮地皮,土匪摇旗号,百姓啃树皮。 我的道理简单:谁让我撞见不平事,我就砍谁的狗头。 那夜风刮得邪乎,卷着黄沙,打得脸上生疼。我刚从榆林城摘了马大棒子的瓢(脑袋),正钻在陕北一片望不到头的红高粱地里,想寻个地方眯瞪到天亮。 就在此时,高粱杆子哗啦乱响,一个血糊淋剌的人影一头撞进我怀里。 “侠士……搭把手……” 一股子血腥气冲鼻子。是个女人。声音嘶哑,带着陕北那边的口音。 我眉头一拧,麻烦上身。手下意识就摸向刀把。这世道,心软骨头凉。 可还没等我把她推开,就听见高粱地外头脚步杂乱,火把的光亮乱晃,几条粗野嗓子吼着:“日恁娘的!跑不远!肯定钻高粱地了!给老子搜!” 追兵到了。 那女人身子一软,整个人往下出溜,手却死死攥住我的裤脚,指甲抠进我肉里。 “张……张团长……杀我全家……糟蹋……” 话没说完,人像是昏死过去。 火把光越来越近,狗叫声凶得狠。 我啐了一口带沙子的唾沫。 “娘的……” 鬼使神差,我弯腰把这软成一滩泥的女人抄起来,扛上肩头,另一只手提刀,更深地撞进那沙沙作响的红高粱海洋里。

关中的黄土,陕北的风沙,混在一起,就是民国十七年的味道。干咧,呛鼻子,还带着一股子若有若无的血腥气。

我在这条道上讨生活,靠三样:一把快刀,杀该杀之人;一双夜眼,走夜路不栽坑;一条硬命,阎王爷收了几回都没收走。

天下乱套了。今天你唱戏,明天他登台,倒霉的都是泥腿子。我懒得管谁坐金銮殿,只管我眼前那点不平事。撞上了,算他倒霉,我的刀快,一刀下去,烦恼全消。

那夜风邪乎,嗷嗷叫,卷起的沙子打在高粱叶子上,唰唰响,像无数小刀在磨。我刚在榆林城里把马大棒子——那个专绑黄花闺女换烟土的痞子头——的瓢摘了,心里痛快,又嫌城里气闷,索性钻进了城外这百里高粱地,想找个地界眯到天亮。

地里黑,月光被叶子切得碎碎的,落在身上,凉冰冰的。

就在我琢磨着马大棒子那颗脑袋能换多少斤苞谷面时,前面高粱杆子猛地一阵乱晃,哗啦一声,一个黑影带着浓重的血腥气,一头撞在我胸口上。

温的,软的,还是个活物。

我手下意识就按在了刀把上,冰凉的铁器让我筋骨一绷。撞进怀里的是个女人,头发散乱,满脸血污盖住了模样,只剩下一双眼睛,在碎月光下亮得吓人,里面全是惊惶和一股子不肯熄的火。

“侠士……搭……搭把手……”

声音嘶哑,气短,带着明显的陕北腔。

麻烦。天字第一号的大麻烦。我这行,沾上女人和血,准没好事。手上刚想用力把她推开,甚至……我的刀比心思更快。

了断麻烦,我最拿手。

可地边上的脚步声、吆喝声、狗叫声已经泼剌剌地追近了,火把的光亮胡乱晃着,眼看就要钻进来。

“日恁娘的!跑不远!肯定钻高粱地了!给老子搜!揪出来皮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