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声音还在继续,像钝刀子割肉。我猛地转身,一脚踹开旁边次卧的门,巨大的声响让主卧里的动静戛然而止。我走进去,胡乱扯了个大编织袋,把属于我的那些破书旧衣服一股脑塞进去,动作粗暴得像是要撕碎什么。
刚塞了几件皱巴巴的T恤,主卧的门开了。苏晚裹着件明显大了一号、皱巴巴的男士衬衫,光着两条腿,头发凌乱,脸上还带着点不正常的红晕,就这么走了出来。她身后跟着个男人,顶多一米七出头,挺着个啤酒肚,油光锃亮的脑门上稀疏地搭着几缕头发,系着睡袍带子,一脸被打扰的不爽。这就是那位“王导”。
“啧,林默,你属驴的啊?弄这么大动静!”苏晚抱着胳膊,靠在门框上,斜眼睨着我,语气刻薄得像撒了盐的刀口,“东西都在那儿了,赶紧拿走,别在这儿碍眼。看见你就烦。”
王振国也上下打量着我,那眼神,就像看一坨不小心踩到的狗屎,充满了毫不掩饰的轻蔑和厌恶。他捏着嗓子,拿腔拿调地开口:“小晚啊,这就是你那个前夫?啧…果然是人以群分。你这眼光,以前是真不怎么样。”他慢悠悠地点了支烟,吐了个烟圈,“不过现在嘛,跟了我,以后就是人上人。这些底层垃圾,早点清理干净也好。”
苏晚立刻像得了圣旨,脸上堆起谄媚的笑,腻声应道:“是呢王导,您说得对极了!以前是我瞎了眼,被猪油蒙了心。”她转头对着我,下巴扬得更高,带着一种终于扬眉吐气的刻薄,“听见没?赶紧滚!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别指望着沾我一点光!我这准女主角的位置,可金贵着呢,让你这身灰扑扑的晦气沾上,掉价!”
我低着头,没搭理她那些戳心窝子的话,只是加快了手上的动作,把最后几本书狠狠砸进编织袋,拉链哗啦一声拉上。拖着沉重的袋子,我低着头,一步步往门口挪。廉价的编织袋摩擦着粗糙的水泥地面,发出沙沙的噪音,像垂死挣扎的喘息。
路过客厅时,苏晚那刺耳的声音又追上来:“等等!”
我脚步顿住,没回头。一张红色的钞票,被两根涂着鲜红指甲油的手指夹着,轻飘飘地甩到我脚边的地上。
“喏,”她声音里带着施舍般的得意,“拿着。去买身稍微像点人样的西装。看看你现在这模样,跟工地里刨食的野狗有什么区别?别哪天不小心撞上我的开机发布会,你这副尊容,丢的可是我这个‘准女主角’的脸。知道吗?”
那张崭新的百元钞票,就躺在我沾满泥灰的旧工装鞋旁边,红得刺眼。
我盯着那抹红看了足足三秒,然后弯腰,捡了起来。指腹摩挲着钞票光滑的纸张,带着一种冰冷的触感。我没说话,甚至没再看他们一眼,只是把那张钱塞进了同样沾满灰尘的裤兜里。拖着编织袋,拉开门,走进了外面沉沉的夜色中。门在身后“砰”地一声关上,把那股子令人作呕的香水味和那对狗男女的得意彻底隔绝。
世界好像一下子安静了,只剩下我粗重的呼吸和编织袋摩擦地面的沙沙声。楼道里的声控灯坏了,一片漆黑。我就那么拖着袋子,一步一步往下挪,每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又虚又沉。走到楼下垃圾桶旁,我停下脚步,从裤兜里掏出那张红色的钞票,借着远处路灯昏暗的光,能看清上面毛爷爷那慈祥的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