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蜗居在这座城市毛细血管般的某条窄巷尽头,租来的单间终日弥漫着老房子特有的潮气和高分贝的邻里“交响乐”。生活是一潭被遗忘的死水,工作日被甲方榨干最后一丝精力,周末则在快餐盒和游戏光晕里腐烂发呆。直到那天,一个没有任何标识的牛皮纸包裹塞进了我那个锈迹斑斑的报箱。

没有寄件人,没有地址,只有我的名字,用一种古怪的、几乎像是刻上去的墨迹写着。拆开,里面没有任何单据,只有一支铅笔,静卧在碎纸屑上。

它其貌不扬,暗沉的木色笔杆,六棱形,触手却是一种奇异的温润,仿佛带着某种生命的余温。顶端裹着脏兮兮的黄色金属包边,橡皮擦则干瘪发黑,像是凝固的血痂。我嗤笑一声,哪个家伙的恶作剧?这年头谁还用铅笔?顺手就想把它扔进桌角那个堆满废纸的笔筒。

可鬼使神差地,指腹摩挲过笔杆的瞬间,一种难以言喻的冲动攫住了我。桌上有本摊开的旧笔记本,是之前心血来潮买来打算写点日记最后却只写了扉页就放弃的那种。我捏着那支铅笔,笔尖悬在空白页上,脑子里空空如也。写点什么呢?自嘲地笑了笑,笔尖滑动,无意识地写下了那个盘踞在我心底很久的名字——“李晓晓”。

字迹落成的刹那,房间里的老旧日光灯管猛地闪烁了几下,发出细微的“滋滋”电流声。一股没由来的寒意顺着脊椎爬升,我打了个冷颤,下意识地抬头四顾,窗外夕阳正好,隔壁夫妻的争吵声一如既往。错觉吧。

我把铅笔随手丢在写了名字的那页纸上,没再多想。

第二天是被手机连续不断的震动吵醒的。摸索抓过来,眯缝着惺忪睡眼看去,发信人的名字让我瞬间清醒。

李晓晓。

公司里那个像晨曦一样美好的女孩,市场部的焦点,我这种后台技术支持人员平日里连搭话都需要鼓起莫大勇气的存在。她发来了一长串消息,语气是前所未有的急切甚至带着点……慌乱?她说她昨晚做了一个无比清晰的梦,梦里有我,还有一些古怪的、无法描述的景象,醒来后心跳快得吓人,一种强烈的直觉驱使她必须立刻联系我,问我今天能不能见面聊聊。

我捧着手机,反复看了三遍,心脏在胸腔里擂鼓。是梦?还是……一个荒谬的念头不受控制地窜出来,被我狠狠摁了下去。巧合,一定是巧合。

下午在公司附近的咖啡馆,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她微卷的发梢上,她捧着杯拿铁,眼神有些闪烁和不好意思,但确确实实落在我脸上。她语无伦次地描述那个光怪陆离的梦,细节模糊,但中心明确——我以一种无法忽视的方式占据了那个梦境。“我知道这很冒昧,也很奇怪,”她咬着吸管,脸颊微红,“但我就是觉得……必须告诉你。”

我笨拙地回应,大脑因为过度惊喜和某种隐秘的惊疑而几乎宕机。对话居然异常顺畅,我们发现彼此喜欢同一款冷门游戏,都对某部老电影念念不忘。分开时,她笑着说明天公司见,那笑容甜得让我几乎晕眩。

回到那个逼仄的房间,夕阳把屋内染成暖金色。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扑到书桌前,颤抖着手拿起那本笔记本和那支铅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