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夕,曾经叫林小宇。现在?现在是个幽灵,还是特么的夜间限定版。
说起我的死法,那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前提是他们别笑出声。三个月前,阳光明媚,我正叼着面包赶早八,眼看要迟到,抄近路冲过小区后街。就在此时,我看到一只乌龟,对,就是那种慢得要命、壳儿梆硬的玩意儿,它正优哉游哉地横穿马路。
而我,二十一世纪五好青年(自封的),能见死不救吗?必须不能!我一个箭步冲上去,心想这波英雄救龟稳了。结果,龟是救成了,我却被一辆……粉红色的、放着《生日快乐歌》的冰淇淋车给撞飞了。
你能想象吗?人生的最后一眼,是车身上那个巨大的、咧着嘴笑的草莓冰淇淋图案,空气里还弥漫着甜腻的草莓味。我的遗言都没来得及留,就感觉身体一轻,飘了起来。低头一看,好家伙,另一个“我”还躺地上呢,周围一群人指指点点,开冰淇淋车的大妈吓得脸比车还白。
就这?我林小宇的一生居然终结在一辆草莓冰淇淋车手里?阎王爷那儿报到我都嫌丢人!
更丢人的还在后头。我发现我哪儿也去不了,就被困在了我家房子附近,像被一根无形的狗链子拴着。白天太阳一出来,我就跟被抽了魂似的(虽然确实也没魂可抽了),力量弱得只能感知周围,比VR体验还模糊,只能“看”着家里人沉浸在悲伤里,屁都干不了。
我爸,以前多么精神一老头,现在整天对着他那些花花草草发呆,烟抽得越来越凶。我妈,眼睛肿得跟桃似的,做菜老是做成我生前爱吃的口味,然后对着空座位掉眼泪。
最让我心疼的是我妹,小雅。那丫头才十八,本来就不爱说话,我这一走,她更是把自己封闭起来,整天窝在房间里,对着电脑也不知道在干嘛,成绩一落千丈。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可我特么连阵阴风都刮不起来!
哦,对了,说到怕。我生前就有那么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怕狗。特别是我们家那只金毛,大福。对,就是那个看起来憨憨傻傻、见人就摇尾巴、实际上精力旺盛得像装了永动机的傻大个。
现在死了,我才发现,这种怕居然他娘的升级了!这傻狗好像能看见我!每次我稍微想靠近点小雅的房间,这货就跟打了鸡血一样,原本趴着睡大觉,突然就支棱起耳朵,鼻子对着空气猛嗅,然后就是一阵震耳欲聋的狂吠,朝着我的方向猛扑!
一开始我不信邪,尝试硬闯。结果好家伙,它那一扑,带着一股灼热的、让我极不舒服的“生气”,撞得我魂体震荡,差点当场再散一次!那种感觉,就像冰块撞上了烧红的烙铁,滋啦一声,痛倒是不痛,但是一种源自灵魂深处的战栗和虚弱感。
从此,我家那只人见人爱的大金毛,成了我幽灵生涯中最大的噩梦和障碍。我只能趁它被关在阳台或者睡得四仰八叉的时候,才敢偷偷摸摸地靠近小雅的房门。
这种死了比活着还窝囊的日子,啥时候是个头啊!
就在我以为我的幽灵生涯只剩下偷窥家人和躲避傻狗时,转机出现了。
那是一个晚上,爸妈都睡了,大福也在客厅垫子上打呼噜。我像往常一样,悄咪咪地飘到小雅房门边——没锁,留了条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