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她靠知识和毅力逆袭,这辈子有超前四十年的眼光,还有这张原主留下的 “祸国殃民” 的脸,还怕不能再活一次精彩?
不过当务之急,是解决眼前的麻烦。张建军故意散播谣言,刘翠花觊觎家产,这些极品都得一一收拾。更重要的是,她需要钱,需要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去更大的地方闯一闯。
走到村口的岔路口,突然从歪脖子柳树上跳下一个人,挡住了她的去路。男人穿着洗得发白的军绿色外套,裤脚卷起,露出结实的小腿,脸上带着一道浅疤,从眉骨延伸到下颌,非但不狰狞,反而添了几分野性的帅气。他嘴里叼着根狗尾巴草,眼神吊儿郎当,却在看到林晚星的瞬间,瞳孔微微收缩。
“林晓兰?” 男人开口,声音带着点痞气的沙哑,“你这是要去哪?”
林晚星皱眉。根据原主的记忆,这人叫陆廷州,是村里的 “混不吝”。父母早亡,跟着爷爷长大,没正经上过学,却凭着一身力气和狠劲,没人敢惹。原主对他向来躲着走,可林晚星却从他眼中看到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探究,而非恶意。
“跟你没关系。” 她冷淡地开口,想绕开他。
陆廷州却侧身拦住她,狗尾巴草从嘴里吐出来,眼神变得认真:“张建军那事,我知道不是你主动。昨天我在麦场附近砍柴,都看见了。”
林晚星脚步一顿。这倒是意外之喜。
“你想怎么样?” 她警惕地看着他。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尤其是在这消息闭塞的村子里,一个名声不好的男人帮她说话,只会让她的处境更难。
陆廷州却笑了,露出一口白牙,疤痕在阳光下显得柔和了些:“不想怎么样。就是看不惯张建军那小子装模作样,也看不惯刘翠花欺负人。你要是想去镇上,我正好也要去,顺路。”
林晚星犹豫了。从村子到镇上有十里路,靠步行要走一个多小时,路上还得经过一片荒坡,确实不安全。陆廷州虽然名声不好,但在村里没做过真正伤天害理的事,或许…… 可以暂时相信。
“不用了,我自己能走。” 她最终还是拒绝。前世的经历让她习惯了凡事靠自己,不想轻易欠人情。
说完,她绕开陆廷州,快步往前走。陆廷州看着她的背影,没再追上去,只是叼着狗尾巴草,站在原地,眼神复杂。他昨天其实不是去砍柴,是特意跟着张建军,想看看那小子要耍什么花招,却没想到会看到林晓兰被张建军纠缠,又撞见她撞晕的一幕。
这丫头,好像真的跟以前不一样了。
……
林晚星一路疾走,终于在上午九点多到了镇上。80 年代的小镇还算热闹,街道两旁摆满了小摊,卖蔬菜的、修鞋的、炸油条的,吆喝声此起彼伏。她先去了邮局,凭着原主记忆里父母留下的一张存折,取出了仅有的五十块钱 —— 这是她目前全部的家当。
接着,她去了镇上的供销社。看着货架上摆放的的确良布料、上海产的雪花膏,还有印着 “为人民服务” 的搪瓷缸,林晚星心中感慨万千。这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只要有眼光,就能抓住第一波红利。
她买了一块最便宜的蓝布,又买了两斤红糖和一包奶粉 —— 红糖可以补身体,奶粉则是为了接下来的计划准备。刚走出供销社,就听到身后有人喊她:“林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