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点,林晚星在纽约总部的办公室里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电脑屏幕上还亮着跨国项目的报表,咖啡杯早已空了底,窗外是曼哈顿永不熄灭的霓虹,映得她眼底满是疲惫。
从南方小镇的孤儿,到执掌百亿营收的跨国公司高管,她花了二十年。饿过肚子,被人抢过简历,在男性主导的职场里厮杀出一条血路,如今终于能站在顶层俯瞰风景,可午夜梦回,总想起小时候在漏雨的土坯房里,抱着父母遗照啃冷硬馒头的日子。
“再撑最后一个方案……” 她喃喃自语,指尖刚触到键盘,突然一阵剧烈的心悸袭来,眼前瞬间发黑。意识消散的最后一刻,她只有一个念头:这辈子,终究还是没能好好睡过一觉。
……
“晓兰!你个不知廉耻的东西,还敢赖在床上不起来!”
尖锐的女声像锥子扎进耳膜,林晚星猛地睁开眼。入目是泛黄的纸糊天花板,空气中飘着一股霉味混合着柴火的气息,身下是铺着粗布褥子的土炕 —— 这不是她的纽约公寓,更不是医院。
“还装傻?” 一个穿着打补丁蓝布衫的中年女人叉着腰站在炕边,三角眼瞪得溜圆,“全村人都知道你跟张屠户家的小子在麦秸垛里厮混,现在还有脸躺着?我要是你,早就找根绳子吊死了!”
林晚星脑子嗡嗡作响,陌生的记忆碎片疯狂涌入:她现在叫林晓兰,十八岁,生活在 1982 年的林家村。父母去年夏天在采石场事故中去世,留下她和一间破屋。原主长相极美,是十里八乡少见的美人,却因为性格软弱,被同村的张建军哄骗,还没确定关系就被人撞见 “举止亲密”,流言蜚语瞬间传遍全村。昨天原主被这女人 —— 她的远房婶子刘翠花逼问,又气又怕,竟一头撞在炕沿上,没了气息,再醒来,芯子就换成了来自四十年后的林晚星。
“你说我跟张建军厮混?” 林晚星坐起身,声音还有些沙哑,眼神却已没了原主的怯懦,“婶子,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讲。我昨天去麦场是给隔壁王奶奶送镰刀,张建军跟着我,我躲都躲不及,怎么就成了厮混?”
刘翠花愣了一下,显然没料到一向唯唯诺诺的林晓兰敢顶嘴:“你还敢狡辩?张建军都跟他娘说了,说你主动勾他!”
“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林晚星掀开薄被下床,身上的旧衬衫洗得发白,却难掩她窈窕的身段和那张足以让男人失神的脸。她走到刘翠花面前,目光锐利如刀,“婶子,你天天往我这跑,不是关心我,是惦记我爹娘留下的那半亩水田吧?我要是真名声坏了,你是不是就想趁机把田占了,再把我随便嫁给哪个老光棍换彩礼?”
刘翠花被戳中心事,脸瞬间涨成猪肝色:“你…… 你这小蹄子,真是被人带坏了!我这是为你好!”
“为我好就不该帮着外人毁我名声。” 林晚星冷笑一声,伸手推开挡在门口的刘翠花,“我还有事要去镇上,婶子要是没事,就别在我家浪费时间了。”
刘翠花被推得一个趔趄,看着林晓兰挺直脊背离开的背影,又气又疑:这丫头,怎么一夜之间跟换了个人似的?
林晚星没理会身后刘翠花的咒骂,快步走出村子。清晨的乡间小路满是露水,空气里是泥土和庄稼的清香,她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震撼 —— 重生,还是在改革开放初期的八零年代,这简直是老天爷给她开的金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