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了!”我爸猛地一拍桌子,怒视着我,“沈修言,你疯了?!为了一个外人,你这么冤枉你妹妹?!”
外人?
许念,那个陪了我三年,为我洗衣做饭,为我失去了一个孩子的女人,在他们眼里,终究只是一个“外人”。
我的心,彻底凉了。
“爸,妈,”我看着他们,一字一句地说,“从今天起,沈月,不再是我妹妹。这个家,我不会再回了。”
说完,我不再看沈月那张梨花带雨的脸,也不再理会我爸妈的怒骂,转身就走。
“哥!”沈月在我身后凄厉地喊着,“你不能这么对我!你答应过要照顾我一辈子的!都是许念那个贱人!是她把你从我身边抢走的!我就是要让她流产!我就是要让她痛苦!我……”
她大概是气疯了,口不择言地把所有心里话都吼了出来。
我停下脚步,没有回头。
只是平静地说了一句:“沈月,你真让我觉得……肮脏。”
那天之后,我搬出了那个家,也断了和沈家的所有联系。我做了一件我这辈子都认为最正确的事:把所有证据,匿名交给了警方。
沈月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了刑。
我终于为我的孩子,讨回了一半的公道。
而另一半,需要我用余生,去赎。
77
撕开了沈月那张虚伪的假面,我才发现自己过去活得有多荒唐。
我的世界,仿佛在一夜之间,被颠覆了,然后重构成一种我完全陌生的样子。我开始疯狂地想念许念,想念她做的饭,想念她说话时温柔的语调,想念她看着我时,眼睛里亮晶晶的光。
可她,到底在哪儿呢?
我几乎动用了我能动用的所有力量,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撒向全国各地。我查了她所有的社交账号,联系了她所有的朋友,甚至去了她从小长大的老家。
都没有。
她就像一颗露水,在太阳升起后,就蒸发了,了无痕迹。
两年。
整整两年,我活得像个孤魂野鬼。我不再参加任何聚会,戒了烟,也戒了酒。我把公司打理得井井有条,赚了很多很多的钱。可这些钱,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我宁愿用我所有的一切,去换一个能找到她的地址。
我几乎快要绝望了。
直到那天,我的特助敲开了我办公室的门,脸上带着一丝不确定。
“沈总,您之前让我们关注的一个独立设计师的陶艺品牌‘念’,今天在网上发布了一组新的作品照片。其中一张背景里……好像有您前妻的侧影。”
我的心脏,在那一刻,停止了跳动。
我颤抖着手,点开了那张照片。
照片的焦点,是一只素雅的青瓷花瓶。而在花瓶后面,虚化的背景里,一个穿着棉麻长裙的女人,正坐在窗边,低头专注地捏着手里的陶泥。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她身上,给她镀上了一层温柔的金色光晕。
那熟悉的、柔和的侧脸轮廓,那低头时,脖颈优美的弧度……
是她。
是许念。
我死死地盯着那张照片,眼眶瞬间就红了。我像是快要溺死的人,终于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
“查!”我的声音,嘶哑得不成样子,“查这个工作室的位置!现在!立刻!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