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星第一次注意到陈默,是在高一开学典礼那个冗长闷热的下午。
他就坐在她斜前方隔着三排的位置,穿着洗得有些发白的蓝白校服,脊背挺得笔直。阳光透过高大的窗户,在他柔软的黑发上跳跃,勾勒出一圈毛茸茸的金边。他没有像周围同学那样交头接耳或者昏昏欲睡,只是安静地看着前方,侧脸的线条干净利落,下颌微微收紧,仿佛周遭的喧嚣都与他无关。
那一刻,林晓星的心,像被投入了一颗小小的石子,漾开了一圈微不可察的涟漪。
从此,陈默这个名字,连同他那个安静的侧影,便悄悄在林晓星的心里安了家。
她开始不自觉地在人群中搜寻他的身影。早读课,她会借着抬头背诵课文的间隙,目光越过重重人头,落在他专注的背影上;课间操,她会特意站在离他不远不近的位置,假装漫不经心地跟着节拍摆动胳膊,眼角的余光却始终追随着那个在队伍中并不十分起眼,却自带光芒的男生;放学的时候,她会故意磨蹭一会儿,等他走出教室,然后背着书包,隔着一段距离,不远不近地跟在他后面,看着他的背影融入熙熙攘攘的人流,心里既失落又满足。
陈默是班里的学霸,尤其擅长数学和物理,是老师眼中的宠儿。林晓星的成绩中等,数学是她的软肋。每次数学老师提问难题,当她窘迫地低下头时,总能听到陈默清晰而有条理的解答。那时,她会偷偷抬起头,看着他从容不迫地站在讲台上,眼神明亮,侃侃而谈,心里充满了崇拜和一丝不易察觉的自卑。
她鼓起勇气,在一个晚自习,拿着一道解不出的数学题,走到了他的座位旁。
“陈默,这道题……你能给我讲讲吗?”她的声音细若蚊蚋,紧张得手心冒汗。
陈默抬起头,愣了一下,随即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好啊,你坐。”
那是林晓星第一次那么近距离地看他。他的眼睛很亮,像盛着夏夜的星辰,鼻梁挺直,说话时嘴角会微微上扬。他耐心地给她讲解思路,声音低沉悦耳,像羽毛一样轻轻搔刮着她的心尖。那道题她最终有没有听懂,她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当时自己的心跳得像擂鼓,脸颊烫得能煎鸡蛋,以及他身上淡淡的、像是阳光晒过的肥皂清香。
那次之后,林晓星似乎找到了一个“正当”接近他的理由。她会时不时地拿着各种问题去请教他,有时是数学,有时是物理,甚至有时是她早已会了的题目。陈默总是很耐心,从不推辞。每一次短暂的交流,都能让林晓星开心一整天,然后在日记本上,用娟秀的字迹,密密麻麻地写下关于他的只言片语和自己雀跃的心情。
她开始留意他的喜好。知道他喜欢喝矿泉水,不喜欢太甜的饮料;知道他喜欢看科幻小说,常常在午休时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知道他打篮球时,喜欢穿那件黑色的球衣,跳跃投篮的姿势干净利落。她甚至偷偷买了和他一样牌子的笔记本,虽然她的字远没有他写得好看。
有一次,班级组织去郊外烧烤。大家分工合作,忙得不亦乐乎。林晓星负责洗菜,眼睛却不由自主地飘向正在生火的陈默。他蹲在那里,眉头微蹙,专注地用树枝拨弄着炭火,火星子时不时溅起来,映在他的脸上。突然,一阵风吹过,扬起了地上的灰尘,也迷了林晓星的眼。她下意识地“啊”了一声,用手揉着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