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好笑,先生要是听到你们这些话,该走的就是你们。」
「快走快走。」
听到大门关闭的声音响起。
我起身裹起浴袍,欢姐皱眉看着我,满眼心疼。
「小姐,你别听他们乱说,先生可能约她有事谈呢?」
「我没事,欢姐。」我轻笑一声,「谢谢你,我先回房休息了。」
关上卧室门,我给自己倒了杯红酒,看着窗外城市的灯火,心里感慨,却平静。
2
只不过透过玻璃窗,我看到了镜中的自己。
皮肤暗淡,眼角的皱纹若隐若现。
三年前,程焕景在我的帮助下,终于稳坐顶流位置还拿了影帝,
仅用12年时间成了娱乐圈资本新贵,地位仅次于京圈首富叶家。
但修改气运是要付出代价的,很快程焕景就在一次吊威亚的拍摄中从高空摔下,重伤濒死。
我再次违背天意为他逆天改命,代价是剔除身上的鳞片。
我忍受极刑的痛苦用身上的鳞片换回了他。
他醒来后抱着虚弱的我,满眼心疼,泪水滴在我的脸上,他发誓,绝对不会辜负我。
没了鳞片护体,加上为他改命损耗了灵元,我的身体这几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老。
梳头会掉落发丝,笑起来眼角爬满了沟壑,眼睑垂成晚霞中的帘幕。
与叶蓁蓁嫩得可以掐出水的皮肤相比,镜中的我,确实难看。
很多次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伸出尾巴,抚摸着剩余的几个鳞片,一再问自己,有没有后悔爱上程焕景。
答案是混乱的。
相爱时,他曾抱着因为持续30日未曾浸泡到活水而出现鳞片破裂、体温失调的我,连夜赶往山里的大湖泊,当他再次将活过来的我紧紧箍进怀里时,我的指腹擦过他的后背,抹开了一道混着泥沙的血痕,才发现他已伤痕累累。
那时候,我们都愿意为彼此付出一切。
只是现在...
曾经炽热的心动,只剩下一捧冷却的灰烬。
3
第二天天刚亮,我睁开眼便看到程焕景坐在床边,笑容温柔和煦,一如往常。
「醒啦?」 他杨了杨手里的鸡蛋灌饼,「你最喜欢的早餐,快洗簌一下趁热吃!」
「最近有些不舒服,想吃清淡些的!」
「生气啦?」他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
然后从西装内口袋里掏出一个饰品盒,是一条粉钻项链:「送你,昨晚没来得及回来跟你一起吃饭,这是补偿,别生气了。」
粉嫩的颜色让我想起叶蓁蓁经常以粉色系为主题出现在公众视野,形象青春靓丽,人畜无害。
我突然有兴趣知道,这价值不菲的粉钻是在什么情况下成为我的礼物。
我盯着他的眼睛,驱动灵力,看到这是叶蓁蓁买的一整套首饰的附赠品。
我没接过项链,随手拿起旁边的书看了起来。
「没关系,不过是一个纪念日而已,不重要!」
他眉眼含笑,眸底却浮着一层薄冰似的疏离。
将我轻轻将我拉进怀里。
「对了,欢姐都告诉我了,王伟和陆远,我已经开除了,我绝对不允许别人诋毁你。」
「至于纪念日,等我有空了,再好好陪陪你,好不好?」
手机铃声适时响起,他放开我,侧身滑动着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