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瑜。编号734。
这是我在安康精神病院的第三年,第一千零九十五天。
今天是我出院的日子。
护士长把我的旧衣服递给我,那是一件三年前的连衣裙,带着一股陈旧的樟脑丸味。她看我的眼神,带着一丝怜悯和告诫:“沈瑜,出去了,就好好吃药,别再犯病了啊。”
我点点头,对她露出一个温顺的、符合“痊愈”标准的微笑:“知道了,谢谢您。”
三年来,我已经能把这个微笑做得天衣无缝。
我换上衣服,走出那扇厚重的铁门。初秋的阳光刺得我眼睛生疼,我抬手挡了一下。自由的风,吹在脸上,却带着一股怎么也散不去的、消毒水的味道。
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不远处。车门打开,走下来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
是陆昭言。
我曾经的爱人,亲手把我送进这里的男人。
他看起来成熟了不少,眉眼间添了几分深沉,依旧是那副英俊得让所有女人心动的模样。他走到我面前,眼神复杂,带着愧疚、试探,还有一丝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恐惧。
“小瑜,”他开口,声音有些干涩,“我来接你。”
我看着他,内心毫无波澜。真的,一点都没有。不像小说里写的什么爱恨交织,心如刀割。我只是觉得,胃里有点反酸。护士长说,这是长期服用镇静类药物的副作用。我想,也许是吧。
“不用了。”我平静地说,然后绕过他,径直走向公交车站。
“小瑜!”他追上来,抓住了我的手腕。
他的手,还是和记忆里一样温热。但在触碰到我皮肤的那一刻,我却像被火烫到一样,猛地甩开了他。
“别碰我。”我的声音不大,但冷得像冰。
他僵在原地,脸上血色尽失。
我看着他,忽然觉得有点好笑。他凭什么觉得,三年后,我还会是那个爱他爱到可以为他去死的沈瑜?
他大概忘了,我是目击者。
三年前的那个雨夜,在他郊外的别墅里,我亲眼看见,他那个娇弱得像菟丝花一样的白月光温岚,因为和人争执,失手将一个男人推下了露台。
男人当场死亡。
我当时吓傻了,第一反应是拉着陆昭言去报警。
而他,却死死地抱住瑟瑟发抖的温岚,回头,用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冰冷的、陌生的眼神看着我。
他说:“小瑜,你什么都没看见,对不对?”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就打了个电话。半小时后,几个穿着白大褂的人冲了进来,不由分说地给我打了一针镇静剂。
我最后看到的画面,是陆昭言把哭泣的温岚搂在怀里,轻声安慰:“别怕,有我。她只是……病了。”
是啊,我病了。
我得了一种,名叫“真相”的病。
而他,和他的白月光,就是我的“药”。
他们用伪造的我患有“遗传性精神分裂”的病历,用我学生时期因为压力太大看过两次心理咨询的记录,把我这个唯一的目击者,变成了一个歇斯底里的疯子。
一个疯子的话,谁会信呢?
公交车来了。我没有再看他一眼,上了车,投币,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车子开动,我看着窗外,陆昭言的身影,在后视镜里,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个模糊的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