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气得发抖:"你胡说八道!我那天明确说了再也不会来你的店!"
她继续装傻:"哎呀,我年纪大了记性不好,可能理解错了你的意思。不过货已经送到了,你总不能让我们亏本吧?"
我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货我一个都不要,你们拉回去。"
"那不行,这些都是你指定的品牌和规格,我们专门找供应商定制的,现在退不了货,你必须付钱。"
我挂断电话,立即给快递公司打电话,要求拒收所有包裹。
可快递员说包裹都已经签收了。
签收人:李雅婷(我的名字)。
签收时间:今天下午三点。
可那个时候我还在公司上班啊!
我调出手机定位记录给快递员看,证明我当时根本不在家。
快递员也觉得奇怪,调出监控一看。
签收的人竟然是王大姐!
她拿着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冒充我签收了所有包裹。
我立刻报警。
二十分钟后,警察到了。
了解情况后,警察前往便利店调查。
王大姐矢口否认冒充签收,说是我委托她代收的。
还拿出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王姐,麻烦你帮我代收快递,签收后放到我家就行。——李雅婷"。
笔迹确实很像我的字体。
但我清楚自己从没写过这种纸条。
警察让我们提供更多证据。
我想起便利店门口有监控,要求调取上个月的录像。
没想到王大姐说监控坏了半年了,一直没修。
就在这时,我想到了一个关键证据。
我掏出手机,翻出上个月的通话记录。
"你看,那天我给王大姐打过电话,时长只有三分钟,通话内容是询问智障儿子的病情,根本没有提到任何采购的事。"
"而且我的手机有通话录音功能,自动保存了这段对话。"
我播放了录音。
录音里清楚地记录了我的询问和王大姐的回答,确实没有任何关于采购的内容。
听完录音,王大姐脸色瞬间变了。
她支支吾吾地说:"可能是另一天说的吧......"
警察严肃地问:"哪一天?请说出具体时间。"
王大姐答不上来,只能承认是自己搞错了。
最终,警察判定这是一起企图诈骗的案件。
王大姐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而那些快递包裹,则被当作证据暂时封存。
我以为事情到此结束了。
却不知道,更大的麻烦还在后面。
第三章
王大姐被关了三天后取保候审。
回家第一件事就是给我打电话道歉。
声音哽咽,听起来楚楚可怜。
"小李,姐真的知道错了,是我糊涂了,一时鬼迷心窍做了错事。"
"你看在我带着智障儿子不容易的份上,原谅姐这一次好不好?"
"那些货你不要也行,我自己想办法处理,绝对不会再麻烦你。"
我心软,想着过去三年的情分,就没有再追究。
谁知道第二天,我就收到了律师函。
寄件人:心连心便利店。
内容大概是:因为我单方面违约,拒绝接收已订购商品,给便利店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要求我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一万五千元。
我气得手直发抖。
这女人竟然恶人先告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