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救赎了沈砚七年。
送他走出贫民窟,陪他熬过创业寒冬。
他曾跪在雪地里说:「西西,等我站稳脚跟,一定给你最盛大的婚礼。」
可当他的白月光回国,我却成了最碍眼的那个。
他为她一掷千金拍下海岛婚礼,却忘了我的生日。
他为她儿子连夜飞国外找医生,却在我们纪念日让我独自面对入室抢劫。
最后一次,他选择割我的血救她孩子的命。
我拔掉针管,消失得彻底。
后来他翻遍全球,却只找到我留在贫民窟墓碑下的一纸婚书。
「沈砚,你的救赎到期了。」
1
手术室顶灯冷白的光泼下来,浇得人浑身冰凉。
针头刺入皮肤的感觉清晰得令人齿冷,殷红的血液顺着透明软管蜿蜒流出,流过冰冷的仪器,最终汇入另一端那个苍白瘦弱小男孩的身体里。
林西躺在并排的另一张手术床上,侧过头,就能看见沈砚。
他站在那个孩子的床边,微微倾着身,是一个全然保护的姿态。
他所有的注意力,他眉心拧成的结,他眼底几乎要溢出来的焦灼与心疼,全都给了那个孩子,以及孩子床边站着的,那个弱柳扶风般的女人——苏晚。
他的白月光。
林西觉得有些可笑。
身体里的热量随着血液一点点被抽走,寒意从脚底攀升,心脏深处某种东西碎裂的细响,似乎比仪器运行的嗡鸣还要清晰。
她为沈砚付出了七年。
整整七年。
把他从那个泥泞肮脏、充斥着暴力与绝望的贫民窟里拖出来,用自己单薄的脊背替他挡住明枪暗箭,陪着他啃冷馒头、睡地下室,在他每一次快要被现实压垮时,用自己的体温去煨热他冰凉的手脚。
记得最深的那年冬夜,大雪没膝,他发着高烧却没钱买药,她徒步几公里去求那个脾气古怪的老医生,差点冻死在回来的路上。
喂他吃完药,他滚烫的手死死攥着她的,声音嘶哑却郑重,像立下一个刻入骨血的誓言:
“西西,等我站稳脚跟,一定给你最盛大的婚礼。到时候,我把全世界最好的都捧到你面前。”
那时他眼里只有她,炽热,真诚,仿佛她是他的唯一救赎,是他的全世界。
可现在呢?
苏晚回国仅仅三个月。
他给了苏晚那个他曾许诺给她的、轰动全城的海岛婚礼——尽管新郎名义上还是他沈砚,但全城谁不知道,那场奢华至极的典礼,是为博苏晚一笑。
他记得苏晚儿子对百合花过敏,却忘了那天也是他们在一起七周年的纪念日,让她一个人在空荡的别墅里,面对持刀闯入的歹徒。
她拼命打他电话,得到的永远是那句冰冷的“您拨打的用户正忙”。
而现在,他更是在没有任何提前商量的情况下,直接让助理把她从公司会议室叫出来,一路送到了这家私人医院。
理由简单直接:苏晚的儿子小哲突发急性溶血,需要大量输血,血型是罕见的Rh阴性血,而医院血库告急。
巧了,她林西也是。
所以他理所当然地认为,她应该救。
必须救。
毫不犹豫。
他甚至没有亲自来请她,只是一个电话,命令的口吻,不容置疑:
“西西,小哲情况危急,你来医院一趟,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