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你妈的关系,就像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
“原告是你,被告是你妈。”
“诉讼请求是: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也就是你妈,闭嘴。”
“但你每次都败诉。”
“因为你妈,她就是法院。”
我话音刚落,台下几百人笑得前仰后合。
我没笑。
因为我看见了,台下阴影里,那个缓缓站起来的身影。
退休高级法官,宋慧玲女士,也就是我的亲妈,今天亲自来脱口秀现场“开庭”了。
她面无表情,声音不大,却像法槌一样精准地砸在每个人的耳膜上:
“反对。”
“以上陈述,歪曲事实,严重侵犯了我的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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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宋法官,一个坚定的法律唯物主义者。”
“她认为,凡事都要讲证据。”
“比如,我说我爱她。”
“她会推推眼镜,问我:‘你的爱,有事实依据吗?构成立法层面的情感要件吗?可持续性多久?有第三方佐证吗?’”
台下爆发出今天第一个高潮。
我站在刺眼的追光灯下,享受着这种把窒息日常变成集体狂欢的快感。
“她教育我,要遵守《民法典》里的公序良俗原则。”
“所以,她拿出厚厚一摞法律汇编,从社会危害性、道德风险、法律后果等角度,严谨地论证了,我,一个24岁的成年女性,为什么必须在晚上十点前回家。”
“我问她,依据呢?”
“她说,依据就是为了预防我可能产生的,一切尚未发生但有概率发生的违法行为。”
“好家伙,有罪推定都用上了,我当场就想申请国家赔偿。”
笑声像浪潮一样涌来,我能看到前排的观众笑出了眼泪。
但我没注意到,在最后排的阴影里,我妈宋慧玲的脸色,已经冷得像庭审现场。
她身边的同事,那个请她来看演出的张阿姨,表情尴尬至极。
我完全沉浸在自己的节奏里,抛出了今晚的王炸段子。
“我妈认为,亲情是一种特殊的‘无限责任合同’。”
“只要她是我妈,我就得无条件、无休止地,对她的所有情绪负责。”
“但我严重怀疑,她当初跟我签这份‘合同’的时候,隐瞒了合同里的‘霸王条款’!”
“比如,我必须接受她24小时的KPI考核,却拿不到一分钱的情感分红!”
“我必须履行让她骄傲的义务,却没有享受快乐的权利!”
“这不公平!我要申请合同无效!”
现场的气氛被我推到了顶点。
就在这时。
“反对!”
一个冰冷、克制,却极具穿透力的声音,从角落里传来。
全场雷鸣般的笑声和掌声,像是被人按下了静音键,戛然而止。
几百道目光,连同舞台上所有的追光灯,瞬间“刷”地一下,全部聚焦到了那个站立的身影上。
我妈,宋慧玲。
她穿着一身深色套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空气凝固了。
有些观众可能认为这是我提前埋好的包袱,但我知道不是,我妈又要来“审判”我了。
喜剧现场,在一秒钟内,变成了庄严肃穆的对峙法庭。
我,是站在被告席上,惊慌失措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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