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常规责任约定:

资源储备责任:颛顼系每年储备粮食 500 石(占东部总储备 40%),有虞氏储备铜矿 100 块(占 50%),有莘氏储备木材 200 根(占 55%),皋陶支储备陶器 100 件(占 45%);

工程出工责任:跨族工程中,颛顼系出工占 35%,有虞氏占 25%,有莘氏占 25%,皋陶支占 15%;

专项责任约定:

防洪责任:颛顼系负责北部河堤(占总长 40%),有虞氏负责东部河堤(30%),有莘氏负责西部河堤(20%),皋陶支负责物资供应(10%);

防御责任:颛顼系出兵占 40%(保护铜矿),有虞氏出兵占 30%(保护东部边界),有莘氏出兵占 20%(保护木材产区),皋陶支负责后勤(10%)。石峁 “责任盟誓玉圭残片”(刻有责任比例)印证,责任已量化。

3. 盟誓违约惩罚规则:明确 “违约后果”

句望在盟誓中约定 “违约阶梯惩罚机制”,确保 “责任履行”:

轻度违约(未达标 10% 以内):罚没 “约定责任对应资源的 20%”+ 暂停 1 次 “工程收益分配资格”—— 有莘氏某次工程出工未达标 5%(原 25%,实 20%),罚没木材 40 根(200 根 ×20%),暂停 1 次灌溉渠收益分配;

中度违约(未达标 10%-30%):罚没 “对应资源的 50%”+ 削减 3 个月 “决策参与权”—— 有虞氏某次铜矿储备未达标 20%(原 100 块,实 80 块),罚没铜矿 50 块,削减 3 个月资源分配决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