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蔡彪,今天是我老婆林月回国的日子。
三年了,整整一千零九十五天。我在心里默数着这个数字,手心因为激动而微微出汗。
机场的广播在催促旅客,人潮涌动,我却死死地盯着国际到达的出口,手里那束她最喜欢的“蓝色妖姬”被我攥得紧紧的。
三年前,林月作为公司优秀人才,被派往K国分公司深造,为期三年。临走前,她抱着我哭得梨花带雨,说等她回来,我们就买下那套看好的江景房,生个大胖小子。
这三年,我拼了命地工作,白天在“启明科技”当个普普通通的系统维护员,晚上接私活,做数据安全方案,硬是把一套一百八十平江景房的首付给攒了出来。我想等她回来,给她一个天大的惊喜。
我甚至都想好了,只要她点头,我们就去买那辆她念叨了很久的红色迷你车。
人群中,我终于看到了那道熟悉又陌生的身影。
还是那头干练的短发,但她身上那件剪裁得体的米色风衣,和脚下那双我叫不出牌子的高跟鞋,都让她显得与我格格不入。我低头看了看自己洗得发白的T恤和牛仔裤,心里第一次有了一丝自卑。
“小月!”我激动地挥舞着手里的花,大声喊道。
林月看到了我,但脸上并没有我预想中的喜悦。她的眼神平静,甚至带着一丝疏离,只是朝我微微点了点头,然后侧过了身。
我的心,猛地沉了一下。
她的身后,走出来一个金发碧眼,身材高大的外国男人。他推着行李车,车上除了几个大牌行李箱外,还有一个婴儿座椅。
座椅里,躺着一个约莫一两岁,五官精致如同洋娃娃般的混血宝宝。
那个男人很自然地走到林月身边,亲昵地揽住了她的腰,用一口流利的中文对我笑道:“你就是蔡彪吧?经常听林月提起你。”
我的大脑“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我看着他揽在林月腰间的手,看着林月没有丝毫反抗的默许,再看看那个混血宝宝,一股寒气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
“小月……这,这是谁?”我的声音都在发颤,手里的花,不知何时已经被我捏得变了形。
林月终于开了口,她的声音比K国的冬天还要冷:“蔡彪,我们回家再说。这是我的同事,凯文。”
“同事?”我死死盯着那个孩子,嘴唇哆嗦着,“那……那这个孩子呢?”
凯文脸上的笑容变得玩味起来,他低头看了一眼孩子,眼中满是炫耀和得意。
林月深吸了一口气,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他叫安安。蔡彪,我们离婚吧。”
“轰!”
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旋转,周围所有嘈杂的声音都消失了,只剩下她那句冰冷的“我们离婚吧”在我耳边无限循环。
我像个傻子一样站在原地,看着他们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地从我身边走过,凯文那只手,始终没有离开过我老婆的腰。
林月从头到尾,没有再看我一眼,也没有看我手里那束已经残败不堪的蓝色妖姬。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机场的。
回到我们曾经充满欢声笑语的家,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阳台上她最喜欢的那盆绿萝,被我养得郁郁葱葱。可如今,这个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和一个天大的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