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晓星,以前是靠脸吃饭的颜值主播,现在……哦不,三个月前,还是江城市顶流霸总陆承宇的“金丝雀”。
说起来挺俗的,我当初跟他,一半是因为家里小超市倒闭欠了二十多万——那是我爸妈一辈子的心血,债主堵门那天,我妈哭得眼睛都肿了,我攥着手机蹲在门口,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另一半,是因为陆承宇那张脸,剑眉星目,鼻梁高得能戳死人,穿西装时肩线直得像量过,连解衬衫扣子的动作都能勾得人腿软。那天在酒吧,他替我挡了债主,递给我一张黑卡,声音低沉:“跟我,债我还,你不用做别的。”
我原以为跟了他,就算没有偶像剧里的甜腻,至少也能有句软乎乎的问候吧?结果呢?他把我塞进市中心那套带大露台的江景房,落地窗外就是滚滚江水,客厅里的水晶灯亮得晃眼,可这房子比我租过的十平米小单间还冷。他扔给我一张黑卡副卡,就跟扔废纸似的,然后——三个月,他回那房子过夜的次数,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每次回来不是满身酒气,就是带着一身寒气,连句“吃饭了吗”都懒得问,上来就跟完成任务似的碰我。他的吻很凉,手指也凉,碰得我皮肤发麻,可他眼里没有一点温度,就像在处理一份必须完成的工作。完事儿要么扎进书房忙到天亮,电脑屏幕的光映在他脸上,我偷偷站在门口看,他连头都不抬;要么直接拎包走人,玄关的门“咔嗒”一声关上,整栋房子又只剩我一个人。他看我的眼神,跟看阳台上那盆死不了似的,毫无波澜。
这不是冷暴力是什么?我林晓星就算是“卖”,也得图个顺心吧?更何况,我欠的二十万,第一个月就靠他给的零花钱还完了——我跟他,早就不止是交易了。我会在他晚归时热好汤,会把他皱了的衬衫熨得平平整整,会在他开会时发“记得吃饭”的短信(虽然他从来没回过)。我早就偷偷栽在他身上了,栽在他偶尔醉酒时叫我“星星”,栽在他替我挡开人群时的手臂,栽在他给我买的那条酒红色连衣裙里——他说过一句“好看”,我记到现在。
压垮我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他又一次凌晨两点回来。洗完澡出来,身上就裹了条浴巾,水珠顺着他的腹肌往下滑,滴在地毯上,明明是勾人的场景,他却跟没看见我似的,径直走到床边,伸手就要扯我的睡衣。
那瞬间,我积压了三个月的委屈全炸了。我猛地推开他,抓过被子裹紧自己,肩膀都在抖:“陆承宇!你够了没有!”
他动作顿住,那双黑沉沉的眼睛在昏暗里眯了眯,眼尾泛着点红,带着被打断的不爽:“怎么了?嫌不够?”
“我嫌你把我当充气娃娃!”我强忍着眼泪,梗着脖子跟他呛,“需要了就用,不需要就扔一边,你眼里到底有没有我?”
他皱起眉,那表情跟看无理取闹的小孩似的,指尖捏了捏眉心:“林晓星,我们一开始就说好了,我付钱,你安分待着。”
“安分待着?然后等你一个月临幸一次?”我越说越激动,嘴一快就没把门,“陆总,你要是不行,或者看我不顺眼,你直说!外面想包我的人排着队呢!给的钱说不定比你多,还比你会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