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虎没想到一向温顺的妻子竟敢反抗。他暴跳如雷,砸了家具,扬言要打断她的腿。但李兰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任人摆布的少女。她偷偷录了音,收集了证据,第二天就带着孩子们去了县妇联求助。
三个月后,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四个未成年子女由母亲抚养;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判给李兰(因其出资比例占七成);赵虎需每月支付抚养费三千元,直至孩子成年。
至于那个私生子?赵虎主动承担抚养责任,并承认与第三者同居事实,构成重婚罪,但由于情节较轻且未登记结婚,最终仅受到行政处罚。
消息传回村里,议论纷纷。
有人说李兰“狠心”,抛夫弃子;有人说她“聪明”,趁机捞一笔;也有人悄悄敬佩她:“换我,早憋屈死了。”
只有李兰知道,这一路有多难。
--
5 一个人的战场
离婚后第三个月,李兰在县城南街租下一套六十平米的老单元房。房子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墙皮剥落,水管常堵,冬天没有暖气,夏天闷热如蒸笼。但这是她第一次拥有“属于自己的空间”——哪怕只是租的。
她知道,租房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孩子们要上学,户口要落定,将来读书、就业都得有个“根”。她下定决心:一定要买一套属于她们娘五个的房子。
可钱从哪来?
离婚时分到的三万补偿金,一半用来还债,一半留作应急。赵虎拖欠的抚养费一分未付,法院执行也查不到财产线索。亲戚都说:“你一个女人,带着四个丫头,还想买房?做梦吧!”
连她亲弟弟都劝她:“姐,认命吧。把两个小的送人,剩下的跟着你过日子,还能轻松点。你现在这样,是把自己往死里逼。”
李兰只回了一句:“谁爱送谁送,我的孩子,一根头发丝都不能少。”
她开始疯狂地工作。每天凌晨四点半起床,先去城东的“老刘包子铺”帮忙擀皮包馅,干到早上八点,赚五十块。然后骑着那辆二手电瓶车赶往百汇超市,做理货员,中午啃个馒头继续干。晚上六点下班后,她直奔夜市,在一个小角落支起摊子,卖自己亲手做的布鞋。
这些布鞋全是她一针一线缝的。鞋底用七层粗布纳成,针脚密实,耐磨防滑,一双能穿两年不坏。城里老人特别喜欢,称她“兰姐手工王”。但她每晚要做到凌晨一点才收摊,第二天照样四点半起床。
为了省钱,她五年没买过新衣服,袜子破了补了又补;四个女儿的衣服大多是旧货市场淘的,但洗得干干净净,穿出去从不寒酸。她甚至舍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