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他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莺儿,你不要任性,下回你见她,可要跪下好好赔礼道歉,这都是为了我们的未来……”

3

“莺儿”不过是我的花名,他却从未改过口,唤我一声“朝云”。

小时候,我也是个官家小姐,只不过后来因同族有人犯事,累得我家也被抄了。

那时我十岁,没为奴籍,被人牙子发卖到了扬州一个小院。

同一批被发卖的有十来个女孩子,院里的男女主人要我们管他们叫“爹娘”。

“爹娘”将我们这些女孩按样貌分了等级,我是唯一一个一等的。

“爹娘”待我极好。我吃的虽不说是山珍海味,却也是精细粳米、时令鲜蔬。四季衣物从未短缺,颜色总是最衬我白皙肤质的那几样。

教习的老师换了又换,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乃至焚香点茶,请的都是城里有名的先生。

我当然知道,“爹娘”并不是真心喜爱我,在这样的优待中,我长的每一寸骨肉,都被精心计算着价格。

我,是他们培养的瘦马。

十六岁,便要被发卖,至于买家是年轻公子,还是鹤发老翁,便都只看命了。

我运气不错,碰到了沈珏。

至少那时,我是这样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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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初夏,十八岁的沈珏陪着父亲来扬州采购丝绸。

五十多岁的丝绸商人附庸风雅,在柳烟巷里逐个小院相看,想着寻两个合心意的侍婢。

谁知他还没看到满意又价格合适的,他的儿子沈珏却相中了我。

眼见这公子非我不可,“爹娘”卯足了劲抬价。

老丝绸商自是不允,怎奈拗不过沈珏,最终斥巨资买下了我。

我的“爹娘”拿着银钱,脸上笑开了花与我告别。

对于买家来说,这是一门亏本生意,老丝绸商终究会不悦,这只能怪他那个没出息的儿子,让人家给拿捏住了。

不过儿子喜欢,这些钱对于他家算不得什么,也就罢了。

只是将我带回家后,沈珏一定要娶我为正妻,他的长辈才真正动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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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娶我之事没有谈拢,沈珏被家族放弃,赶出了沈府。

沈府有的是侍妾,有的是继承人,少一个也算不得什么。

沈珏带着我,拿着他的小娘偷偷塞给他的体己,在外立起了门户。

没有亲朋,没有酒席,我们对着一对红烛,高高兴兴地拜了天拜了地,就成了一对正经夫妻。

没有田铺,没有资产,手上的一些银钱很快见了底。

他一介富商家的公子哥,并不懂如何谋生,最终是我带着我的琵琶在酒楼里唱曲儿,挣得些许银两养家。

他想参加科考,我赚了钱为他交束脩,给他请最好的先生。

跟他在一起之前,我虽然身份低微,却也从未吃过什么苦,却在跟他之后,每日弹琴卖艺,归家还要做那些琐事。

而最难的还不是身上的累,却是来自他的那些叔伯亲戚、婶婶伯母时不时有意无意的羞辱。

虽与沈家决裂,却同在一城,免不了碰面,而每次碰面,都会遭到一番嘲讽辱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