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梦想启航

我叫米拉,在哈里亚纳邦的农村长大,人生前十八年的最高理想,是把自家那只下蛋总偷懒的母鸡“花斑”训练成“产蛋冠军”——

每天蹲在鸡窝前数蛋时,我总对着它絮絮叨叨:“你再努努力,等攒够了蛋钱,我就去买块印小花的细棉布。”

直到那天在村口小卖部,旧电视里闪过德里写字楼的画面。

穿着西装的同性,用着流利的印地语谈生意,手腕上的金属手镯晃得我眼晕,比村里祭司家擦得锃亮的铜壶还耀眼,她们指尖划过文件时的笃定,比我摸过的最软的棉花还要让人心动。

那天晚上,我抱着装小麦的陶罐跟妈说要去德里找工作。

妈手里的印度薄饼“啪”地掉在烤盘上,面团溅起的面粉粘在她鬓角。

“你疯了?隔壁拉吉家的女儿十七岁嫁了有三亩地的农民,现在都抱上娃了!你倒好,要去那种连牛都找不到草吃的石头城?”

爸蹲在门槛上抽着烟斗,烟杆上的铜箍被熏得发黑,烟圈把他的眉头绕得像团乱麻。

“女孩子家在外面会被拐走的,再说你连‘hello’都不会说,去德里只能扫大街、洗盘子,还不如在家里喂鸡。”

我没争辩,连夜把攒了三年的零花钱——

两百卢比,塞进纱丽内衬的暗袋。

那是我卖鸡蛋、帮邻居摘棉花攒下的,纸币边缘都磨出了毛边。

天不亮我就扒上了去德里的拖拉机,车斗里堆着麻袋,我缩在角落,颠簸得骨头都快散架了。

可一想到电视里那些光鲜靓丽的同性,就忍不住傻笑。

邻座的大叔以为我是投奔亲戚的傻姑娘,就塞给我一块裹着油纸的辣咖喱角。

“德里坏人多,别随便跟陌生人说话,尤其是穿皮鞋的。”

我一边嚼着咖喱角,一边把油纸叠得整整齐齐的塞进兜里。

等我找到工作了,一定要天天买咖喱角当早餐。

2 都市初体验

到了德里,我站在人潮汹涌的街头,差点被穿着皮鞋的行人踩掉了塑料凉鞋。

高楼大厦比我想象中还高,玻璃幕墙反射的阳光晃得我睁不开眼。

我攥着从报纸上剪下来的招聘广告。

“服装公司招助理”的字都磨白了——广告上没写要会英语,只写了“能吃苦耐劳”。

面试那天,我特意穿上了过年才舍得穿的红色纱丽。

头发也更是梳得一丝不苟,发尾还抹了点椰子油。

可一进公司大门,前台小姐看我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头闯进菜市场的牛。

她的指甲涂着粉色指甲油,敲键盘的声音比村里的铜铃还脆:“你是来面试的?”

她用带着德里口音的印地语问,尾音翘得老高。

我点点头,从纱丽口袋里掏出叠得整整齐齐的简历——那是我请村口的教书先生帮忙写的。

纸上还沾着点墨水印,先生说“擅长喂鸡和种小麦”是我的优势,能体现出我的“踏实”。

前台小姐接过简历,嘴角抽了抽,把纸捏得发皱:“你的简历怎么是用作文纸写的?还写着‘能把鸡喂到每天下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