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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
温热的,带着铁锈味的液体,顺着我的额角滑下来,糊住了我的左眼。世界,一半清晰,一半猩红。
霍承彦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神里没有一丝温度。他那张曾让我痴迷了九十九个章节的英俊脸庞,此刻只剩下厌恶。
“林安,你闹够了没有?”
他的声音,像淬了冰的钢针,扎进我的耳膜。
我扶着茶几的边角,慢慢地,从冰冷的地板上撑起身体。玻璃碎片扎进了我的掌心,疼。但这种疼,和我心脏被碾碎的痛比起来,算什么呢?
“我闹?”我笑了,血顺着我的嘴角往下滴,“霍承彦,今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
“所以呢?”他扯了扯领带,烦躁地踱步,“我不是说了吗?薇薇她不舒服,我得去陪她。你就不能懂事一点?”
苏薇薇。又是苏薇薇。
那个他放在心尖上的白月光。那个只要一根手指头破了皮,就能让他抛下一切的女人。
而我呢?我是什么?
我是他名正言順的妻子,是被他亲手按在地上,头撞上玻璃茶几,现在满脸是血的……一个障碍物。
过去两年,一千多个日夜,我像个最虔诚的信徒,信奉着“爱情就是付出”的狗屁信条。我为他洗手作羹汤,为他打理公司人情,为他挡掉所有莺莺燕燕。我活成了书里最完美的圣母女主,以为只要我够好,够隐忍,他总有一天会回头看我。
就在刚才,他为了不错过苏薇薇一个“不舒服”的电话,亲手把我的头,砸向了我们结婚时亲手挑选的茶几。
那一瞬间,我脑子里有什么东西,断了。
不是心碎。心,早就碎成了粉末。
是……那根一直束缚着我的,名为“爱情”的神经。它“啪”的一声,彻底崩断。
我看着他,看着这个我爱了整整九十九个章节的男人。我突然发现,我看不清他的脸了。不是因为血,而是因为,我心里那层厚厚的、名为“爱”的滤镜,消失了。
剩下的,只有一个自私、暴戾、以自我为中心的陌生人。
“霍承彦。”我站直了身体,用一种他从未听过的、平静到诡异的语气,叫他的名字。
他皱眉,显然对我的转变感到了不适。“干什么?”
“我们离婚吧。”
他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嗤笑一声。“林安,你又在玩什么欲擒故纵的把戏?我告诉你,没用。我今天必须去薇薇那里。”
他说着,就拿起沙发上的西装外套,准备离开。
我没有拦他。
我只是看着他的背影,轻轻地说了一句。
“你会后悔的。”
他脚步顿了顿,头也没回。“我霍承彦这辈子,从不知道‘后悔’两个字怎么写。”
门,被他“砰”的一声甩上。
屋子里,瞬间安静下来。只剩下墙上挂钟“滴答”的声响,像在为我那死去的爱情,倒数计时。
我走到穿衣镜前,看着镜子里那个狼狈的女人。额头上的伤口还在流血,脸色惨白如纸。
真难看啊,林安。
我伸出手,用指腹,蘸了一点额头上的血,然后,在镜子上,缓缓地,写下了三个字。
霍承彦。
我看着那三个猩红的名字,笑了。
以前,这个名字是我的信仰,我的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