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

陆景川在门口换鞋,目光掠过鞋柜上的日历。五月十二号那一格,被妻子贴了张淡黄色的便条,写着小姨家孩子百天宴的提醒。他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那张便条,怔忡了许久,直到玄关的声控灯悄然熄灭,将他笼罩在昏暗里。

电梯下行,地下车库弥漫着阴凉潮湿的气息。他走到那辆黑色的SUV前,习惯性地去拉车门,却纹丝不动。愣了几秒,他才反应过来,车锁根本没开。一整天,他都心神不宁,办公桌上的文件摊开着,字迹却模糊地无法映入脑海。

2015年才刚翻开篇章,年初的种种犹在眼前,一晃竟已入了仲夏。五年?不,已经七年了。他曾以为时光是最有效的漂白剂,能冲刷掉所有鲜活的色彩,只留下模糊的灰白底片。可当记忆的闸门被这个特殊的日期撬开,汹涌而来的浪潮瞬间将他吞没。原来,七年并不够久,久到足以让他忘记她的眉眼,却久到让那份思念发酵得愈发酸涩浓烈。

他拨通妻子的电话,嗓音有些沙哑,借口加班,晚些回去。空无一人的办公室里,只有电脑屏幕散发着幽幽蓝光。他点开一个崭新的文档,光标闪烁,如同他此刻悸动不安的心。有些故事,埋藏了太久,再不说出来,他怕自己会先被这沉重的过往压垮。这不是什么文采斐然的佳作,只是一个男人,用了七年时间,仍未能走出的一场雨季。

故事,要从2004年的夏天讲起。

那一年,希腊神话照耀欧洲杯,中国队在亚洲杯决赛惜败,刘翔在雅典横空出世。也是在那年夏末,陆景川拖着两个巨大的行李箱,从熟悉的江南水乡,只身飞往那座以山城和火锅闻名的都市——江北市,继续他的研究生生涯。

本科的最后一年他拼尽了全力,考上的学校并非顶尖,但专业前景不错。飞机落地,出租车在层叠起伏的公路上盘旋了许久才抵达学校。宿舍楼有些旧,四人间,条件简陋。室友们按年龄排了座次,他年纪最小,成了老四。如今回想,那时的大家都单纯得可爱,排行第二的室友被他们“老二老二”地叫了整整三年,也无人觉得不妥。当然,如今聚会,早已改口叫了“二哥”。

宿舍的第一次聚餐就在学校外的小馆子。饭菜上桌,红油滚滚,椒麻喷香。陆景川吃了几口,才猛地惊觉——这里是江北,无辣不欢的江北。一股热浪猛地冲上眼眶,不知是呛到了辣椒籽,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眼泪毫无预兆地滚落。那顿饭,他几乎没动筷子,只是沉默地一杯接一杯喝着冰凉的啤酒,试图浇灭喉间那团陌生的灼烧感。结果显而易见,他来学校的第一顿饭,就醉得不省人事。

研一的日子平淡如水,除了上课、踢球、看球,就是跟着导师做项目。他记得第一次去球场,穿了件03年款的贝克汉姆曼联球衣,胸口还是沃达丰的广告。那是小贝转会皇马时,他特意跑去魔都买的正版,生怕以后买不到。几年后淘宝兴起,各式盗版球衣泛滥,他才惊觉自己当年真是“图样图森破”。

那时MP3还算稀罕物,他买了一个,里面塞满了周杰伦的歌。那一年,大街小巷都在循环《七里香》。

一次踢球休息时,一个穿着同款03范尼球衣的男生过来打招呼。都是曼联球迷,自然亲近得快。两人很快熟络起来,经常一起踢球。男生叫陈旭,是本科新生,比他小四岁。陈旭生了一副好皮囊,英俊挺拔,热爱运动,很受女生欢迎。陆景川记得,仅仅研一那年,在球场边见过的、给陈旭送水送饮料的女生,就不下五个,惹得旁人艳羡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