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话没说完,但那一声“阿央”,却像一把重锤,狠狠地砸在了我的心上。
阿央……林央……
“你认识我?”我喘着气,声音颤抖地问。
男人还没来得及回答,几辆黑色的轿车已经从山上追了下来,一个急刹车停在我们面前。傅司砚从为首的那辆车上下来,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
“温漾,跟我回家。”他命令道,目光却像刀子一样刮过眼前的机车男。
机车男将我护在身后,迎上傅司...砚的目光,毫不畏惧,嘴角甚至勾起一抹嘲讽的笑:“傅总,好久不见。不过你好像认错人了,她不叫温漾。”
“萧默!”傅司砚咬牙切齿地念出这个名字,“这里没你的事,滚开!”
萧默?
这个名字,再次触动了我记忆的琴弦。屋顶、啤酒、承诺……那个少年,就是他!
“她叫林央。”萧默的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掷地有声,“我乐队的主唱,不是你那个死去的白月光替身。”
替身。
这两个字,像两根毒针,扎进了我的心脏。
原来,我真的是个替身。一个被抹去了记忆,被塑造成另一个人模样的,可悲的替代品。
傅司砚的脸色彻底变了。他不再伪装,眼中的阴鸷几乎要化为实质:“我再说一遍,让她过来。”
“你问问她,她自己愿不愿意过去。”萧默寸步不让。
傅司砚的目光转向我,那里面不再有任何温情,只剩下冰冷的控制欲:“温漾,别闹了。你的病又犯了,跟我回去,让张医生给你看看。”
病?
是啊,在他们眼里,不听话就是病。想找回自己,就是发疯。
我看着傅司砚那张虚伪的脸,脑海里,林央的声音和我自己的声音,第一次完美地重叠在一起。
我深吸一口气,抬起头,迎着他吃人的目光,一字一句地,用我自己的声音,说出了那句盘桓在脑中许久的话:
“我叫林央。”
说完,我不再看他,转身跨上了萧默的机车后座,紧紧抱住了他的腰。
“带我走。”
“坐稳了。”
萧默对我低声说了一句,发动了机车。引擎发出一声咆哮,像一头挣脱束缚的野兽,载着我,冲破了傅司砚布下的天罗地网,朝着未知的远方,狂奔而去。
后视镜里,傅司砚的身影越来越小,他那张因震怒而扭曲的脸,是我对“温漾”这个身份,最后的告别。
3 渣男同款,头上有点绿
风在耳边呼啸,将我身上那条象征着囚笼的白裙吹得猎猎作响。
我从未体验过这样的速度,这样的自由。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都在欢呼,仿佛它们等待这一刻,已经等了太久。
萧默将我带到了一个位于市中心旧工业区里的地方。这里是一个由废弃工厂改造而成的Loft空间,墙上涂满了夸张的涂鸦,空气中弥漫着金属和颜料混合的味道。
“这是我们的……工作室,也是排练室。”萧默带我走进去,声音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局促。
工作室很大,摆满了各种乐器——架子鼓、贝斯、键盘,还有几把一看就很有年头的电吉他。墙上贴满了乐队的海报,海报上,一个火红头发的女孩站在最中间,笑得张扬而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