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叫季瑶,是阵法第一世家捧在手心里的明珠。
我有个未婚夫,叫卫瑄,是天下第一剑宗的少主。
他用最甜的情话,骗走了我家护山大阵的阵眼图。
然后,他带着他的人,联合外敌,杀了我全家,三百七十二口人,一夜之间,血流成河。
他踩着我季家的白骨,成了凌天剑宗最年轻的宗主,风光无限。
而我,被家里最后一名忠仆拼死救出,像条狗一样,逃进了寸草不生的蛮荒之地。
十年了。
我在蛮荒,没见过一个人,只和山川河流、风霜雨雪打交道。
我用山做阵基,用河当阵纹,把自己炼成了阵眼。
他们都说我疯了。
没错,我是疯了。
今天,是凌天剑宗吞并我季家土地的十年大庆。
卫瑄广宴宾客,庆祝他的辉煌。
我回来了。
带着我身后这片沉默了十年的蛮荒天地,来给他送一份贺礼。
一份,让他整个宗门,都从这世上消失的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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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了。
我坐在一块黑色的石头上,看着天。蛮荒的天,永远是灰蒙蒙的,像死人脸上盖着的布。风刮过来,带着沙子,打在脸上,一下一下的,有点疼。
我不躲。疼,能让我觉得自己还活着。
我叫季瑶。十年前,这个名字在修真界,代表的是阵法天赋,是季家的未来。现在,这个名字,只是一堆烂在泥里的白骨。
我脚边放着一个啃了一半的干饼,硬得能砸死兔子。这是我这个月的口粮。我掰下一块,慢慢嚼。没味道,就是磨牙。
十年前的今天,我吃的还是百花糕,喝的是雪山顶上用玉碗盛的露水。我的未婚夫卫瑄,亲手喂到我嘴里。他笑着对我说,瑶儿,等我们成婚,我把全天下最好的东西都给你。
他的眼睛很好看,亮晶晶的,里面有星星。我当时信了。
所以,我把我们季家世代守护的“周天星斗大阵”阵眼图,亲手交给了他。我说,卫瑄,这是我的嫁妆。
三天后,大阵破了。凌天剑宗的剑,插进了我爹的胸口。我娘,我弟弟,叔伯,堂兄……三百七十二口人,没一个活口。血,把季家的青石板都染红了,冲都冲不干净。
我看见卫瑄了。他就站在我爹的尸体旁边,擦着他那把亮得晃眼的剑。他脸上一滴血都没有,还是那么好看。他看到躲在假山后面的我,还对我笑了一下。
是康叔。我家的老仆人,用一条胳膊的代价,把我从尸体堆里拖了出来。他背着我,跑了七天七夜,跑进了这片鬼地方,蛮荒。
他说,小姐,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给老爷他们报仇。
然后,他把半张残缺的阵图塞给我,转身又冲了出去,引开了追兵。我再也没见过他。
十年。一万个日日夜夜。
我没哭过。眼泪在第一年就流干了。
我也没说过话。这里没有可以说话的人,只有风声,兽吼。有时候,我会跟石头聊天。我说,石头,你看我这手,以前是拿笔画阵图的,现在全是茧子,像老树皮。
石头不理我。
我又跟河水说,河水,你见过我爹娘吗?他们是不是也变成了水,流到哪里去了?
河水也不理我。
后来,我干脆不说了。我开始看。看山是怎么起来的,水是怎么流的,风是怎么吹的,云是怎么聚的。